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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將學到:
- ✅ 什麼是合法資遣?5種法定條件完整說明
- ✅ 平均工資如何計算?哪些項目要算進去?
- ✅ 如何使用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系統?
- ✅ 資遣費新制vs舊制的差異是什麼?
- ✅ 被少算資遣費時該怎麼辦?
適合對象:剛被通知資遣的勞工、正在計算資遣費的人、想了解自己權益的上班族
閱讀時間:約8分鐘
第一部分: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合法資遣你?
Q1:公司可以隨時資遣員工嗎?
答:不行。
根據《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11條》(2025年現行有效版本),雇主只有在以下5種法定情況下才能合法資遣勞工:
合法資遣的5種法定條件(依勞基法§11)
條件1:歇業或轉讓(勞基法§11第1款)
- 定義:雇主的事業單位全部或部分歇業,或者所有權移轉給他人
- 實例:連鎖餐廳A被大型集團B收購,新雇主不想留用原有員工
- 勞工權益:可領取完整資遣費
條件2:虧損或業務緊縮(勞基法§11第2款)
- 定義:公司因虧損或業務量減少需要減少人力
- 重要:雇主必須提供財務報表或營收衰退的客觀證據
- 實例:2020-2021年COVID-19疫情期間,旅行社因無法營業而資遣員工
條件3:不可抗力停工超過1個月(勞基法§11第3款)
- 定義: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歸責於雇主的原因,導致事業停工超過30天
- 實例:2021年台灣COVID-19三級警戒,部分實體店面停業超過一個月
條件4:業務性質變更且無法安置(勞基法§11第4款)
- 定義:公司業務轉型導致某些職位不再需要,且雇主無法提供其他適當工作
- 關鍵:雇主必須先嘗試安排到其他職位,不能直接資遣
- 實例:傳統紡織廠轉型為智慧製造,手工作業員無法勝任自動化設備操作工作
條件5:勞工不能勝任工作(勞基法§11第5款)⚠️ 這是最常被濫用的條款
- 定義:勞工對於擔任的工作確實無法達到要求的工作標準
【真實判決案例】不能勝任的舉證責任
案例背景:
- 當事人:科技公司行銷專員小王(化名)
- 資遣理由:公司主管口頭表示「工作表現不好」
- 調解結果:公司敗訴,賠償超過20萬元
敗訴原因:
- 公司無法提供書面績效考核記錄
- 沒有績效改善計畫(PIP,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 沒有書面警告通知
- 無法證明已給予合理改善期間
判決金額詳情:
- 資遣費:8萬元
- 違法解僱賠償:3個月薪資(12萬元)
- 合計:20萬元以上
Q2:有哪些情況公司「絕對不能」資遣我?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3條》,以下情況雇主不得資遣勞工:
禁止資遣的2種情況:
- 勞工在醫療期間內
- 因職業災害醫療期間(完全不得資遣)
- 因普通傷病醫療期間(未超過法定醫療期限前不得資遣)
- 女性勞工在特殊期間
- 懷孕期間
- 產假期間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復職後
第二部分:被資遣可以領多少?平均工資計算是關鍵
Q3:資遣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新制資遣費(2005年7月1日後年資)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工作年資 × 0.5個月 (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舊制資遣費(2005年7月1日前年資)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工作年資 × 1個月 (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關鍵概念:什麼是「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的定義為:
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以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Q4:平均工資包含哪些項目?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和勞動部解釋函令,平均工資的計算範圍如下:
✅ 應計入平均工資的項目(經常性給與):
| 項目類別 | 具體項目 | 判斷標準 | 範例金額 |
|---|---|---|---|
| 基本薪資 | 月薪、時薪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3萬元 |
| 津貼類 | 全勤獎金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2000元 |
| 津貼類 | 伙食津貼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2500元 |
| 津貼類 | 交通津貼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1500元 |
| 加給類 | 主管加給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3000元 |
| 加給類 | 技術獎金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2000元 |
| 加班費 | 固定加班費 | 每月固定時數 | 每月5000元 |
| 獎金類 | 績效獎金 | 每月固定發放 | 每月4000元 |
❌ 不應計入平均工資的項目(非經常性給與):
- 年終獎金(一年發放一次)
- 三節獎金(端午、中秋、春節)
- 紅利或盈餘分配
- 不固定的加班費
- 差旅費(實報實銷)
- 婚喪喜慶補助
- 恩惠性給與
Q5:平均工資計算的實際案例
案例一:小美的資遣費計算錯誤
小美的實際薪資結構(2023年1月-6月):
- 底薪:30,000元/月
- 全勤獎金:2,000元/月(每月固定發放)
- 固定加班費:3,500元/月(每月固定40小時)
- 績效獎金:2,000元/月(每月固定發放)
- 工作年資:2年(新制)
- 資遣日期:2023年7月1日
❌ 公司的錯誤計算方式:
只計算底薪:30,000元
資遣費 = 30,000元 × 2年 × 0.5 = 30,000元
✅ 正確的計算方式:
步驟1:計算6個月工資總額
每月工資總額 = 30,000 + 2,000 + 3,500 + 2,000 = 37,500元
6個月工資總額 = 37,500 × 6 = 225,000元
步驟2:計算總日數(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總日數 = 181天(日曆天數)
步驟3:計算平均工資(日薪)
平均工資 = 225,000元 ÷ 181天 = 1,243元/天
步驟4:計算資遣費
資遣費 = 1,243元/天 × 30天 × 2年 × 0.5 = 37,290元
小美被少算的金額:
37,290元 - 30,000元 = 7,290元
案例二:跨新舊制的資遣費計算
老張的工作資歷:
- 到職日:1998年1月1日
- 資遣日:2025年6月30日
- 工作年資:27年6個月
- 新制選擇:2005年7月1日選擇轉換新制
- 平均工資:1,800元/天
計算步驟:
- 舊制年資(1998年1月-2005年6月)
- 年資:7年6個月 = 7年(不滿1年不計)
- 舊制資遣費 = 1,800元 × 30天 × 7年 = 378,000元
- 新制年資(2005年7月-2025年6月)
- 年資:20年
- 新制資遣費 = 1,800元 × 30天 × 20年 × 0.5 = 540,000元
- 資遣費總額
總資遣費 = 378,000元 + 540,000元 = 918,000元
Q6:被資遣領多少?如何自己計算平均工資?
3步驟計算法:
步驟1:準備薪資單
- 收集離職日前6個月的薪資單
- 如果工作未滿6個月,收集所有期間的薪資單
步驟2:加總工資
- 計算「應發薪資」(不是實領)
- 包含所有固定發放的項目
- 排除非經常性給與
步驟3:除以日曆天數
- 計算期間的總天數(包含週末和假日)
- 用工資總額除以總天數
官方的:平均工資(日薪)= 期間工資總額 ÷ 期間日曆天數
第三部分:被資遣可以領多少?如何使用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系統?
Q7: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系統在哪裡?
官方系統網址:資遣費calcr2.mol.gov.tw/SeverancePay
系統功能:
- ✅ 自動計算新舊制資遣費
- ✅ 處理跨制度年資
- ✅ 提供詳細計算明細
- ✅ 可列印或下載結果
Q8:勞動部試算系統操作教學(2025年版)
使用前準備(必備文件):
- 勞動契約或錄取通知(確認到職日期)
- 最近6個月薪資單(計算平均工資)
- 資遣通知書(確認資遣日期)
操作步驟:
步驟1:進入系統首頁
- 前往https://calcr2.mol.gov.tw/SeverancePay
- 點選「開始試算」按鈕
步驟2:輸入基本資料
系統會要求填寫以下欄位:
| 欄位名稱 | 填寫說明 | 範例 | 注意事項 |
|---|---|---|---|
| 受僱日期 | 入職的年月日 | 112年4月1日 | 使用民國年 |
| 終止日期 | 資遣生效日 | 114年6月30日 | 最後工作日+1天 |
| 適用勞基法日期 | 依行業別選擇 | 73年8月1日 | 一般製造業 |
| 平均工資 | 已計算的日薪 | 每天1500元 | 可選日薪或月薪 |
| 轉換新制 | 是否轉新制 | 是/否 | 2005.7.1後到職選「是」 |
常見行業適用勞基法日期:
- 一般製造業:民國73年8月1日(1984年8月1日)
- 銀行業:民國81年4月27日(1992年4月27日)
- 法律會計服務業:民國87年4月1日(1998年4月1日)
步驟3:查看試算結果
系統會顯示以下資訊:
- ✅ 適用勞基法前年資的資遣費
- ✅ 舊制年資的資遣費
- ✅ 新制年資的資遣費
- ✅ 應領資遣費總額(最重要)
步驟4:保存結果
- 點選「列印」或「下載PDF」
- 保存為談判依據
Q9:試算系統常見錯誤與陷阱
陷阱1:日期格式錯誤
- ❌ 錯誤:輸入西元年(2025年)
- ✅ 正確:輸入民國年(114年)
陷阱2:平均工資只算底薪
- ❌ 錯誤:只填入月薪30,000元
- ✅ 正確:填入計算後的平均工資(如35620元/月)
陷阱3:年資不滿1年認為無資遣費
- ❌ 錯誤:工作8個月不給資遣費
- ✅ 正確:新制按比例計算 = 8/12 × 0.5 = 0.33個月
第四部分:被資遣可以領多少?被少算怎麼辦?
Q10:發現資遣費算錯時該怎麼處理?
處理流程(依序進行):
步驟1:自己先算一遍(建議時間:收到通知後3天內)
- 使用勞動部試算系統計算
- 準備好薪資單和計算明細
- 截圖或列印試算結果
步驟2:與公司溝通(建議時間:5個工作天內)
- 向人資或主管反映
- 提供勞動部試算結果
- 要求重新計算
- 重要:不要急著簽字
步驟3: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如公司不理會)
- 管道: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處申請
- 費用:完全免費
- 時間:通常30-60天內會安排調解
- 成功率:有證據情況下達85%以上
步驟4:提起訴訟(調解不成立時)
- 建議先諮詢律師或勞資顧問
- 評估訴訟成本和時間
- 準備完整證據
Q11:還有哪些離職時可以領的錢?
資遣時的其他權益(常被忽略):
1. 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折現
- 法源:勞動基準法第38條
- 計算:未休天數 × 日薪
- 範例:剩5天特休 × 1,500元/日 = 7,500元
- 延伸閱讀:特休的安排公司可以強制規定⌈不排休⌋嗎?-K011
2. 未領取的加班費
- 離職前的加班時數須全數結清
- 計算方式依勞基法第24條
- 延伸閱讀:加班費有5種算法,一張圖表讓你清楚計算不違法!-K007
3. 資遣預告期工資(如未預告)
- 年資未滿1年:10天工資
- 年資1-3年:20天工資
- 年資3年以上:30天工資
- 延伸閱讀:如何算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時間用1張圖搞懂-K006
4. 其他應領款項
- 最後一個月的全勤獎金
- 已發生但未發放的津貼
- 墊付的公務支出
重點摘要-被資遣能領多少?快速查詢表
| 問題 | 答案 | 法源依據 |
|---|---|---|
| 資遣費計算公式 | 平均工資 × 年資 × 基數(新制0.5/舊制1) | 勞基法§17 |
| 什麼是平均工資 | 離職前6個月工資總額 ÷ 總日數 | 勞基法§2④ |
| 新制基數 | 0.5個月(2005.7.1後年資) | 勞退條例§12 |
| 舊制基數 | 1個月(2005.7.1前年資) | 勞基法§17 |
| 合法資遣條件 | 5種法定事由(歇業、虧損、不可抗力、業務變更、不能勝任) | 勞基法§11 |
| 禁止資遣情況 | 醫療期間、女性孕產期間 | 勞基法§13 |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處理過700多場勞資爭議後,我深刻體認到:資遣過程中的透明與合法,是避免爭議的關鍵。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應了解資遣的法律規定和計算方式,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對於員工,我的提醒是:
- 了解權益:熟悉資遣的法定條件和資遣費計算方式,避免權益受損。
- 檢查計算:核對資遣費計算是否包含所有應計入的工資項目。
- 保存文件:妥善保存勞動契約、薪資單等文件,必要時作為證據。
- 理性溝通:發現問題時,先以理性態度與雇主溝通,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記住,合法的資遣程序和正確的資遣費計算,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維護勞資和諧的基礎。在資遣這個敏感的議題上,雙方都應以理性和尊重的態度處理,才能達到真正的雙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