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領取資遣費5大時機: 公司虧損緊縮|業務性質變更|不能勝任工作(需PIP)
- ⚠️ 自願離職陷阱: 簽錯單資遣費0元|簽對單領N+1個月|一念之差損失數十萬
- ✅ 反制慣老闆SOP: 蒐集欠薪/亂調職證據 → 寄發存證信函 → 依勞基法14條終止契約 → 領資遣費
- 💰 計算公式地雷: 平均工資含加班費與津貼|只算底薪是違法|少算恐損2-5萬元
- 💡 保命關鍵: 拒簽不明文件 → 堅持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 申請勞資調解
「明天開始你不用來了,這張離職單簽一下。」
這句話,是不是讓你腦袋一片空白?很多人在被老闆約談的當下,因為恐懼、憤怒,或是想趕快逃離那個高壓的環境,看都沒看就簽下了那張「自願離職申請書」。
⚠️震撼!!真實案例:我曾經處理過一個調解案,一位年資10年的老員工,因為主管一句「你不適合」,就傻傻簽了自願離職。結果?他原本可以領到的40幾萬資遣費,瞬間歸零,連失業給付都沒辦法申請!
我是勞資顧問謝淮辰,在我承辦過的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資遣爭議就佔了26%。我看過太多勞工因為不懂法律,把幾十萬的血汗錢親手送給慣老闆。這篇文章,我將用最白話的方式,教你判斷「什麼情況可以領資遣費」、如何避開「自願離職」的陷阱,以及勞基法中隱藏的「帝王條款」,讓你反過來開除老闆,拿錢走人!
📢 【免費諮詢】不確定老闆給的資遣費對不對?別急著簽名!
警告!90%的勞工因為這張「離職單」簽錯字,把原本該拿的資遣費親手送給慣老闆
很多老闆為了省資遣費,會用各種話術來哄騙你:「簽自願離職對你以後找工作比較好啦,留個好名聲。」、「如果你不簽,我就用開除的方式,這樣會留底喔!」
【⚠️常見錯誤】:千萬不要被這些話術嚇到了!
資遣費的領取關鍵在於「非自願離職」。一旦你簽下了寫著「因個人生涯規劃」、「因家庭因素」的自願離職單,在法律上就代表是你「自己想走」,雇主當然不需要付你半毛錢。
【🚩法規依據】什麼情況下,老闆必須付你資遣費?(勞基法第11條)
根據《勞基法》第11條,只有在以下5種情況,雇主才能資遣你,並且必須給付資遣費:
- 歇業或轉讓時:公司倒閉或換老闆。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公司真的沒賺錢(雇主要舉證)。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例如天災地震導致工廠停擺。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例如部門裁撤,且公司沒有其他位置給你。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這是最常見的理由,但也是老闆最容易濫用的。老闆不能只說你能力不好,必須要有客觀的績效評估(PIP),且經過輔導無效後,才能資遣。
【✅專業建議】如果老闆要你走,請堅持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如果老闆要你走,請堅持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在上面註明是依據勞基法第11條哪一款資遣。絕對不要簽署任何內容不明的「協議書」或「離職單」。
不只是被開除!被調職、降薪也能領錢?符合這條「帝王條款」,換你開除老闆
你以為只有老闆開除你,你才能拿資遣費嗎?錯!
如果老闆對你不好,你也可以「主動開除」老闆,而且照樣要他付資遣費!這就是《勞基法》第14條,我們俗稱的勞工「帝王條款」。
【🚩法規依據】什麼時候你可以用第14條開除老闆?
- 雇主不給薪水:積欠薪資、加班費。
-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例如亂調職(違反調動五原則)、沒幫你保勞健保、高薪低報、職場霸凌、工作環境危害健康等。
只要符合上述情況,你可以「不經預告」直接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特別提醒】使用第14條有一個「期限」
使用第14條有一個「除斥期間」,也就是說你必須在知悉老闆違法後的30天內提出,過了就無效了(欠薪除外)。所以,一旦發現公司違法,動作要快!
這也是為什麼我常說,勞資關係是對等的。不要覺得自己是弱勢就只能吞忍,懂法律,你就有談判的籌碼。
📢 想知道如何運用第14條開除老闆?
錢沒給夠怎麼辦?從「計算公式」到「檢舉手段」,勞資顧問教你一步步拿回血汗錢
確認你有資格領資遣費後,下一步就是算清楚「到底該領多少」。很多慣老闆會故意算錯,少給你幾千甚至幾萬塊。
【🚩法規依據】資遣費怎麼算?(新制 vs 舊制)
現在大部分勞工都適用勞退新制(2005年7月1日後入職):
- 計算公式:年資 x 0.5個月 x 平均工資
- 也就是說,每做滿1年,給0.5個月的薪水。未滿1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算。
【💡特別提醒】魔鬼藏在細節裡:什麼是「平均工資」?
這是最容易被坑的地方!
平均工資是指「離職前6個月的工資總額除以6」。
重點來了:這裡的工資,包含了底薪、全勤獎金、職務加給、伙食津貼、甚至是加班費!
很多老闆只用「底薪」幫你算,這絕對是違法的!
【✅立即行動】3步驟拿回你的血汗錢
- 蒐集證據:薪資條、打卡紀錄、勞動契約、對話紀錄(證明是非自願離職)。
- 線上試算:使用勞動部的資遣費試算表,算出正確金額。
- 申請調解:如果老闆不認帳,不要私下吵架,直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引用:
⭐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
被資遣不是你的錯,這只是職涯中的一個轉折點。但請記住,善良要有底線,權益要靠自己爭取。如果你正面臨資遣危機,或者已經簽了不該簽的文件,不知道該怎麼辦,請隨時來找我。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