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秒快速掌握核心重點
- ❌ 地雷1:預告期算錯 → 試用期算年資、留停不算|3個月-1年=10日、1-3年=20日、3年以上=30日
- ❌ 地雷2:謀職假時數誤解 → 不是「整個預告期最多2天」!是每週2日工作時間|30日預告=可請8天
- ❌ 地雷3:扣薪扣全勤 → 謀職假是有薪假,工資全給(含底薪、津貼、全勤)|扣薪最高罰100萬
✅ 零失誤做法:算對預告期 → 每週給2日工作時間 → 工資全給 → 書面記錄
⚠️ 踩雷代價:賠18-30萬 + 罰9-15萬 = 損失破30萬
什麼是謀職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當你資遣員工並給予預告期後,員工有權在預告期間請假找新工作,這就是「謀職假」。
這是有薪假,你不能扣薪水。
預告期天數(依年資而定)
- 3個月-1年:10日前預告
- 1年-3年:20日前預告
- 3年以上:30日前預告
謀職假時數規定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
【⚠️ 震撼案例】30日預告期≠最多請2天謀職假
2024年8月,新竹某科技公司資遣年資4年的工程師小陳,給予30日預告期。
HR主管的致命誤解:
「謀職假每週2日」=「整個預告期最多2天」
當小陳第二週又申請時被拒絕。
調解結果:
公司才驚覺「每週不得超過2日」是指**「每一個星期」**!
30天預告期橫跨4週以上,小陳最多可請8天謀職假!
慘痛代價:
- 補發4天謀職假工資:28,000元
- 勞工局罰款:90,000元
- 律師費:數萬元
- 總損失超過15萬元
地雷1|預告期天數算錯
❌ 3個常見錯誤
- 年資計算只算整年整月,沒按比例計給
- 誤以為試用期不算年資(錯!試用期要算)
- 把留職停薪期間也計入工作年資(錯!留停不算)
✅ 正確年資計算
- ✅ 試用期算年資
- ❌ 育嬰留職停薪不算年資
- ✅ 職災醫療期間算年資
📊 謀職假天數快速檢查表
| 年資 | 預告期 | 橫跨週數 | 可請謀職假 |
|---|---|---|---|
| 3個月-1年 | 10日 | 2週 | 最多4日工作時間 |
| 1年-3年 | 20日 | 3週 | 最多6日工作時間 |
| 3年以上 | 30日 | 4-5週 | 最多8-10日工作時間 |
⚠️ 重要提醒:預告期的「日」包含例假日,30日預告期≠30個工作日!
【實務範例】小美2021/3/15到職,2024/11/1被資遣
- 工作年資:3年7個半月
- 預告期:30日(因年資超過3年)
- 橫跨週數:4週又2天
- 可請謀職假:至少8日工作時間
地雷2|謀職假時數計算錯誤-PT部分工時最容易出錯!
❌ 3個致命誤解
- 把「每週2日工作時間」理解成「每週最多請2次」
- 部分工時員工也給全職的「2日」謀職假
- 要求員工「一次用完」或「事先排定」
✅ 正確計算方式
【全職員工】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
- 每週可請:2日工作時間 = 16小時
- 可分次請:2次×8小時、4次×4小時、8次×2小時
- 重點:不是「只能請2次」,是「總時數不超過16小時」
【部分工時員工】最容易出錯!
計算公式:每週工作時數 ÷ 40 × 2日 × 8小時
【實務範例】部分工時員工
小華每週工作3天、每天6小時(共18小時):
- ❌ 錯誤算法:2日 × 6小時 = 12小時
- ✅ 正確算法:(18 ÷ 40) × 2 × 8 = 7.2小時/週
🚩法規依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勞動部111年3月14日勞動條1字第1110140177號函
謀職假申請4大鐵則
- ✅ 可「即時申請」,不需事先排定
- ✅ 可「分次使用」,不必一次用完
- ✅ 雇主「不得拒絕」(只能提醒時數限制)
- ❌ 雇主「不得要求」面試證明
【⚠️ 震撼案例】批量資遣最容易「一刀切」
台中某連鎖餐飲業2024年5月資遣10名員工(含5名部分工時)。
HR統一規定「每週可請2天」,被全職員工申訴不符規定。
調解結果:
- 補償每位全職員工未給足的謀職假工資:62,000元
- 勞工局罰款:60,000元
- 總損失:12.2萬元
💡 血淚教訓:批量資遣時最容易「一刀切」,每個員工工時制度不同,謀職假時數就不同!
🔗 延伸閱讀:勞資爭議預防|10年經驗歸納4大策略降低91%爭議
地雷3|扣薪、扣全勤最危險
這是最容易引發勞資對立的錯誤,佔謀職假爭議22%。
❌ 4種違法扣薪手段
- 員工請謀職假就扣全勤獎金
- 謀職假當天的績效獎金不發
- 謀職假超過一定時數按比例扣底薪
- 要求員工補班或扣特休來抵謀職假
✅ 什麼是「工資照給」?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包括:
必須給付:
- 本薪/底薪
- 按月職務加給
- 全勤獎金(經常性給與)
- 伙食津貼(固定發放)
可不給付:
- 加班費(因為沒加班)
- 業績獎金(非固定發放)
【實務範例】全勤獎金要照給
小張月薪40,000元(底薪32,000 + 職務加給5,000 + 全勤3,000)
在30日預告期內請6天謀職假(48小時):
- ✅ 正確做法:工資全額照給40,000元(含全勤獎金)
- ❌ 違法做法:扣除全勤獎金3,000元
重點:謀職假是法定有薪假,不能視為缺勤!
🌐引用: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
零失誤3步驟檢查表|避開30萬罰單
✅ 步驟1:依年資正確計算預告期
- 確認到職日(以勞保加保日為準)
- 計算實際工作年資(扣除留停、育嬰留停)
- 對應預告期:3個月-1年→10日|1-3年→20日|3年以上→30日
💡 重要:預告期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
✅ 步驟2:正確計算謀職假時數
- 全職:每週16小時|30日預告期=總計可請64-80小時
- 部分工時:每週工作時數 ÷ 40 × 2 × 8 = 每週可請時數
申請流程:
- 書面通知員工權利(附「謀職假說明書」)
- 設計簡易申請表單
- 每週追蹤已請時數
3個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 問題 | 答案 |
|---|---|
| 可臨時申請嗎? | 可以,法律沒規定要提前申請 |
| 要提供面試證明嗎? | 不行,謀職假是法定權利 |
| 沒用完可換工資嗎? | 不行,沒用完視為放棄 |
✅ 步驟3:確保工資照給
5項檢查清單:
| 項目 | 處理方式 |
|---|---|
| 底薪/本薪 | 全額給付 |
| 固定津貼 | 全額給付 |
| 全勤獎金 | 全額給付(不得因請謀職假扣除) |
| 加班費 | 不給付(因沒加班) |
| 業績獎金 | 依公司制度(非固定發放可不給) |
薪資條建議標示:
「謀職假:已請6日(48小時),工資照給,不影響全勤」
⭐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3個貼心提醒
處理過700場勞資爭議調解,我發現「預防爭議」遠比「處理爭議」重要100倍。
💡 提醒1:資遣是「好聚好散」,不是對立
很多老闆心態是「反正要走了,能省就省」。
但我要告訴你:一個處理不當的資遣案件,毀掉的不只是錢,還有公司商譽、團隊士氣,甚至老闆健康。
我看過太多老闆因資遣爭議夜不成眠、血壓飆高。
好聚好散,才是最省錢的做法。
💡 提醒2:建立標準化SOP,降低人為失誤
建議建立「資遣作業SOP」:
- 資遣前評估(確認符合勞基法第11條)
- 預告期計算表
- 謀職假說明與申請表
- 資遣費試算表
- 資遣通報流程
有SOP,就不會因為「新人HR處理」而出錯。
💡 提醒3:不懂就問專業,別自以為懂
很多爭議起因是「自以為懂」。
與其事後花30萬和解,不如事前花3,000元諮詢。
我提供30分鐘免費諮詢,協助老闆和HR在資遣前把問題釐清,避免事後糾紛。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
👉 YouTube:淮辰先生 | 個人網站 | 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