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會被資遣?揭穿老闆「假虧損、真換血」的 3 大「爛招」逼退套路!-H115

什麼情況下會被資遣?揭穿老闆「假虧損、真換血」的 3 大「爛招」逼退套路!-H115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簽自願離職代價: 損失資遣費2萬 | 損失失業給付12.4萬 | 總計賠14.4萬
  • ⚠️ 常見逼退套路: 假虧損真徵人(違法)| 惡意調動掃廁所(可求償資遣費)
  • 合法資遣三要件: 具體客觀事由 → 績效改善計畫(PIP) → 勸導單輔導紀錄
  • 💰 離職結算清單: 預告工資10-30天 | 資遣費0.5基數 | 特休折現 | 非自願證明
  • 💡 自保反擊SOP: 拒簽離職單 → 手機錄音蒐證 → 寄存證信函 → 申請勞資調解

你是否也遇過這種情況?明明公司還在徵人,老闆卻說「業務緊縮」要你走人

或者突然把你調去掃廁所,想讓你知難而退?這不是你能力不足,而是老闆想省資遣費的「逼退套路」!身為勞資顧問,我看過太多老實員工傻傻簽下「自願離職單」,結果損失了十幾萬的資遣費與失業補助。別怕,這篇文章將揭開這些職場黑幕,教你如何用法律與蒐證保護自己,讓老闆乖乖吐出該給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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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要資遣你必須符合以下五個資遣要件之一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必須符合以下五種法定事由之一,才能合法資遣員工。這不是老闆說了算,而是需要「具體客觀證據」來證明。

條件一:歇業或轉讓——公司真的要關門了嗎?

  • 白話翻譯:公司整個關門大吉,或是賣給別人經營,才能用這個理由資遣你。
  • 【⚠️常見陷阱】很多老闆會說「公司要收了」,結果過兩個月又在同地點換招牌繼續營業,或是明明還在徵人卻說要歇業。這種「假歇業、真換血」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條件二:虧損或業務緊縮——老闆說虧錢就能資遣你?

  • 白話翻譯:公司真的經營困難、持續虧損,或是業務量大幅減少,不得不裁員。
  • 【⚠️常見陷阱】老闆口頭說虧損,但公司明明還在發年終獎金、辦尾牙、徵新人。法院會要求公司提出「財務報表」「營收數據」等客觀證據,而不是老闆說了算。

條件三:不可抗力停工超過一個月——天災人禍才能用

  • 白話翻譯:遇到地震、颱風、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司必須停工超過一個月,才能資遣員工。
  • 【💡判斷重點】是否有政府公告的停工命令?其他同業是否也停工?公司是否申請過紓困或貸款?如果只是業績不好,不能用這條資遣。

條件四:業務性質變更——不是調你去掃廁所就叫業務變更

  • 白話翻譯:公司轉型或改變經營方向,你原本的職位真的不需要了,而且公司內部沒有其他適合你的職位可以安排。
  • 【⚠️常見陷阱】老闆必須證明三件事:
    • (1)業務性質真的變了
    • (2)你的職位真的不需要了
    • (3)公司內部真的沒有其他工作可以安排你。很多公司只做到第一點就想資遣,這是違法的!

條件五:確不能勝任工作——這是最容易被濫用的資遣理由!

  • 白話翻譯:你的工作表現真的很差,經過多次輔導、教育訓練、改善機會後,仍然無法達到工作要求。
  • 【⚠️震撼!!真實案例】我經手過一個案例:老闆說員工「不適任」要資遣,結果法院要求提出證據,老闆拿不出任何勸導單、績效考核、教育訓練紀錄。最後判決公司敗訴,賠償員工65萬元(資遣費+非法解僱賠償)。

別傻傻簽字!老闆最愛用的「爛招」資遣陷阱

用「為了你好」逼你簽自願離職?簽下去就現賠十萬補助

「這張簽一簽,大家好聚好散,對你以後找工作也比較好看。」這句話是所有慣老闆最愛用的起手式。千萬別上當!一旦你簽下「自願離職單」,在法律上就代表是你自己想走,公司完全不需要支付資遣費,你也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通常是投保薪資的 60%,最長可領 6 個月。假設你月薪 4 萬,簽錯名字的代價就是損失 14 萬 4 千元(資遣費約 2 萬 + 失業給付 12.4 萬)。老闆省下的錢,就是你賠掉的救命錢!請記住,只要不是你主動想走,任何文件都不要當場簽名,帶回家看三天,或直接尋求顧問協助。

突然被調去掃廁所?小心這是為了逼走你的「惡意調動」

另一種常見手法是「惡意調動」。原本是業務經理,突然被調去倉庫搬貨;或是把你的辦公桌移到廁所旁邊(這在日劇和台灣職場都真實發生過)。老闆的目的只有一個:讓你覺得受辱、痛苦,然後自己提離職。

根據《勞基法》第 10-1 條,調動必須符合「五原則」,包括體能可負荷、薪資不調降、地點過遠有補助等。如果公司違反這些原則,你可以主張「違法調動」,並依《勞基法》第 14 條「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反而可以主動向老闆要資遣費!

沒有勸導單、沒有輔導紀錄,憑什麼說我不適任?

老闆常引用《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來資遣員工。但法院對於「不適任」的認定非常嚴格,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說,老闆不能只憑「感覺」說你不好,必須提出具體的客觀證據,例如:績效數據、出缺勤紀錄、錯誤率等。

更重要的是,公司必須先進行「輔導」與「改善計畫(PIP)」。如果公司沒有開過勸導單沒有進行教育訓練、也沒有試著把你安置到其他職位,直接資遣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老闆口頭說你不適任,請他拿出白紙黑字的輔導紀錄來。


與其在此受氣,不如拿錢走人!資遣談判全攻略

蒐證錄音是基本功:如何讓老闆乖乖吐出資遣費

當你感覺到氣氛不對,或者被叫進小房間約談時,手機錄音筆請隨時準備好(只要你是對話參與者,為了保衛權益錄音是合法的)。錄音中要引導老闆說出真心話,例如:「老闆,所以是因為公司虧損才要我走嗎?」或是「所以我沒有犯錯,只是公司想換人對吧?」。這些錄音檔在勞資調解時,往往是一刀斃命的關鍵證據。

從資遣費到失業補助,教你榨乾慣老闆應付的每一分錢

一旦確定資遣,請務必拿好拿滿以下權益:

  1. 預告工資:老闆叫你明天就走?請他付清預告期的薪水(依年資 10-30 天不等)。
  2. 資遣費:新制為一年 0.5 個月基數。
  3.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張最重要!沒有它就領不到失業補助。
  4. 特休未休折現:沒休完的假都要換成錢。
  5. 加班費結算:過去沒給的加班費,趁這次一起算總帳。

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這些都是你辛苦工作的代價。既然老闆無情,你也不用跟他講情面,該拿的一塊錢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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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面對老闆的逼退手段,每一分鐘的猶豫,都可能讓你損失十幾萬的權益。我看過太多員工因為「不敢爭取」或「一時心軟」簽下自願離職單,事後才發現自己放棄了巨額的補償。

在我的 700 多場調解經驗中,那些懂得拒絕簽字、第一時間蒐證的員工,最後往往能成功爭取到應有的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不是貪婪,而是捍衛你辛苦工作應得的尊嚴與代價。

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如果你正深陷逼退風暴,不知道該怎麼蒐證、怎麼談判,請隨時找我諮詢。我會陪你一起盤點證據,制定攻防策略,把該拿的一分不少拿回來。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