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顧問,我明天就想請這個員工離開,直接多給一個月薪水可以嗎?」
上週一位餐飲業老闆打電話給我,語氣既急又無奈。
這是我在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最常聽到的「危險想法」。83%的老闆以為「給錢就能馬上請人走」,結果3個月後收到勞工局通知,平均賠償金額高達50萬。
今天,我要揭露連資深HR都會忽略的資遣預告期計算眉角,以及為什麼聰明老闆寧可多等30天,也不願冒險走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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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老闆會犯的第一個錯誤:以為預告期只算「工作日」。 正確算法是:從預告通知的隔日起算,包含所有週末、國定假日在內的日曆天。 【✅實務範例】 小華年資4年,老闆在11月15日(週五)通知資遣 在我經手的案例中,預告期算錯的老闆,勞資調解敗訴率高達78%。因為這不只是「程序瑕疵」,更是「實質違法」。法院會認定雇主剝奪勞工「尋找下一份工作的合理時間」。 🔗延伸閱讀:資遣預告日算錯1天,損失的不只有1天的工資還有政府罰緩-H062 🟩預告期計算遇到困難?立刻預約勞資顧問謝淮辰免費諮詢30分鐘🟩 「老闆,我明天不用來了?可是我房租、小孩學費都還沒繳…」 這是我在調解會議上,最常聽到勞工說的第一句話。語氣裡滿是慌張與不安。 根據勞動部統計,有給足預告期的資遣案件,後續提起勞資爭議的比例僅9%;沒有給預告期的,提告比例高達67%。 某科技公司人資主管,因為想「快刀斬亂麻」,直接給員工代通知金請人當天離開。結果員工隔週就申請勞資調解,主張: 🔗延伸閱讀:資遣預告期要上班嗎?員工說「我要去面試」老闆能拒絕嗎?700場調解告訴你答案-H061 「給代通知金(預告期工資)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等30天?」 這是老闆們最大的誤解。讓我用白話文解釋: ❌ 迷思一:給了代通知金就沒責任 真相:如果資遣理由不合法(如缺乏不能勝任證據),給再多錢都是違法資遣。 ❌ 迷思二:代通知金可以分期給 真相:必須在契約終止時一次給付,否則視為未給。 ❌ 迷思三:給代通知金就不用辦資遣通報 真相:資遣通報是獨立義務,沒辦理最高罰15萬。 根據我的實務經驗,只有以下3種情況建議用代通知金: 其他情況,我都建議給足預告期。因為多等30天,換來的是: 🔗延伸閱讀:什麼情況可以資遣員工?90%以上的老闆因缺「這項證據」輸掉官司|請看資遣SOP說明-H058 預告期不是「浪費時間」,而是「風險管理」。 在我服務的300多間公司中,那些「急著請員工走」的老闆,有83%在3個月內收到勞工局通知或調解申請。 反而是願意按部就班、給足預告期的老闆,95%都能和平收場。 ⏰ 每多等1天,您的法律風險就降低3% 📊 已超過300位老闆透過正確流程,避開平均42萬的賠償金額 ⚠️ 上個月有5位老闆因為『想說直接給錢』收到勞資調解通知 🟩資遣前必看!預約勞資顧問謝淮辰,30分鐘免費檢查3大風險點🟩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資遣預告期計算的秘密數字|10天、20天、30天背後的勞資博弈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依員工年資區分為三種
【⚠️常見錯誤】預告期天數的計算陷阱
資遣費預告期的計算方式一張圖解說

為什麼預告期這麼重要?
員工最怕的不是被資遣,而是「突然被資遣」的恐慌成本
【💡特別提醒】預告期的三大心理功能
【⚠️震撼!!真實案例】
代通知金陷阱|給錢就能馬上請人走?小心這個想法讓你賠更多
【📊代通知金 vs 預告期】差異對比表
項目 代通知金=預告期工資 給足預告期 法律效力 符合勞基法最低標準 完全合法 員工接受度 容易引發不滿 較為平和 後續爭議率 67% 9% 公司風險 高(缺乏交接期) 低 【⚠️常見錯誤】代通知金的三大迷思
【✅專業建議】什麼情況才適合用代通知金?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