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受不了!我資遣他有錯嗎?
在我承辦的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資遣爭議」的案件佔了26%,其中高達99%的老闆都因為「證據不足」被判違法!有位科技公司老闆告訴我:「謝顧問,這個員工態度差、效率低,我資遣他有錯嗎?」結果?勞工局調解時,公司因為拿不出具體證據,最後賠償45萬元和解。
為什麼合法資遣這麼難?因為「不適任」不是老闆說了算,而是「有沒有證據」說了算!
這篇文章將用我9年實務經驗,教你如何資遣不適任員工的完整流程:從「什麼叫不適任」的法律定義、5種鐵證的準備方式,到完整SOP與替代方案,讓你既能合法保護公司權益,又能避開動輒30-50萬的賠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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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先釐清!什麼是「不適任」?合法資遣必備5大證據
什麼叫「不適任」?法律這樣定義
很多老闆以為「不適任」就是「我覺得他表現不好」,這是最危險的誤解!
【🚩法規依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簡單說,「不適任」必須符合以下3個要件:
- 客觀標準:不是老闆主觀認為,而是「具體事實」證明
- 工作相關:必須與「職務內容」直接相關
- 已給機會:已經過「輔導改善」仍無效果
【⚠️常見錯誤】
- ❌ 「他態度不好」→ 態度是主觀感受,不是客觀事實
- ❌ 「他跟同事處不來」→ 人際關係非工作能力
- ❌ 「他做不好我交代的事」→ 沒有具體量化標準
【⚠️震撼!!真實案例】第一次勸導就資遣,老闆賠50萬
台中一家貿易公司老闆,發現業務員連續3個月業績掛零,直接發出「勸導單」後資遣。員工不服申請調解,結果公司敗訴,理由是:
最後和解金額:52萬元(含資遣費、未補休加班費、精神賠償)
💡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不適任」不是你覺得他不好,而是要有「明確標準+輔導過程+改善無效」的完整證據鏈!
合法資遣必備「5種鐵證」
根據我700場調解經驗,以下5種證據最有效:
證據1:量化工作標準(最重要!)
- ✅ 工作規則明定的績效標準
- ✅ 職務說明書的工作內容與要求
- ✅ 勞動契約約定的工作目標
範例:業務員每月最低業績30萬、客服專員客訴處理時效24小時內、作業員良率需達95%以上
證據2:勸導單與輔導紀錄(至少3次!)
- ✅ 第一次勸導:「告知」問題所在
- ✅ 第二次勸導:「給予」改善機會與期限
- ✅ 第三次勸導:「確認」改善無效
【💡特別提醒】每次勸導單必須:
- 明確記載「具體事實」(日期、數據、行為描述)
- 員工簽名確認(拒簽也要註記)
- 保留送達證明(郵寄掛號或當面送達)
法院普遍認為:第1次讓員工「知道」問題,第2次給員工「機會」改善,第3次確認「無法」改善。
證據3:績效考核紀錄
- ✅ 定期考核表(月考核、季考核、年考核)
- ✅ KPI達成率統計
- ✅ 與同職級員工的比較數據
範例:該員工連續6個月考核分數低於60分(及格線),同職級其他3位員工平均82分
證據4:客觀事實紀錄
- ✅ 客訴紀錄與處理結果
- ✅ 錯誤件數統計(出錯率、退貨率、重工率)
- ✅ 遲到早退紀錄(與工作效率相關時)
- ✅ 主管交辦事項完成狀況
證據5:教育訓練與輔導證明
- ✅ 教育訓練簽到表
- ✅ 個別輔導紀錄(會議記錄、談話紀錄)
- ✅ 提供改善工具或資源的證明
【✅專業建議】建立「不適任員工處理資料夾」,將上述5種證據依時間序整理,資遣時一次提出,勝訴率可達90%以上!
⚠️ 等等!資遣前,你還有其他選擇!
🔗延伸閱讀:勞資爭議預防10年經驗歸納出來的4大策略降低91%爭議-K003
如何資遣不適任員工?替代方案降低人事成本:調職、輔導改善計畫
為什麼要考慮「替代方案」?
在我的實務經驗中,很多老闆急著資遣員工,其實是因為「不知道還有其他方法」!
資遣的3大隱藏成本:
- 金錢成本:資遣費+預告工資+未補休加班費+遣散成本
- 時間成本:招募新人+訓練新人+磨合期(至少3-6個月)
- 法律風險:萬一證據不足,賠償金30-80萬起跳
【💡特別提醒】根據勞動部統計,資遣一位年資3年、月薪4萬的員工,平均總成本(含重新招募)達15-25萬元!
替代方案1:調職(適用於「不適合現職」的員工)
什麼情況適用?
- 員工在A職務表現不佳,但在B職務可能勝任
- 員工具備其他專長,只是目前職位不合適
合法調職的「調動5原則」
【🚩法規依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調動必須符合:
- 基於企業經營需要:有正當理由,非懲罰性調動
- 不降低工資:調動後薪資不能減少
- 工作地點不得過遠:原則上不超過25公里
- 對勞工及家庭生活無重大影響:要考量員工實際狀況
- 調動後工作與原工作性質相符:不能差異太大
【✅專業建議】我建議老闆採用「階梯式處理」:口頭要求 → 書面告知 → PIP輔導 → 調職評估 → 最後才資遣。這樣不但給員工機會,也讓公司證據鏈更完整!
🔗延伸閱讀:調動5原則就可以調動工作超過25公里嗎!如何合法規範員工呢?-K022
替代方案2:輔導改善計畫(PIP,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什麼是PIP?
給員工一個「最後機會」,設定明確目標與期限,並提供必要資源協助改善。
PIP的4大要素:
- 明確問題描述:具體指出哪些地方不適任
- 量化改善目標:設定可衡量的標準(如:錯誤率從10%降至3%)
- 輔導期限:通常1-3個月
- 支援資源:提供教育訓練、mentor輔導、工具設備
【💡特別提醒】PIP不是「走形式」,而是真正給員工改善機會。如果最後還是需要資遣,這份PIP紀錄就是最有力的「證據3:輔導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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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資遣不適任員工?合法流程SOP:通知、舉證、文件、通報、資遣費與時程
好,如果你已經評估過替代方案,確定必須資遣,那麼請嚴格遵守以下SOP,否則一個步驟錯誤,就可能面臨30-80萬賠償!
合法資遣8步驟流程SOP
步驟1:確認資遣條件與準備證據(資遣前30天)
檢查清單:
- ✅ 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5款「不能勝任工作」
- ✅準備好5種鐵證(量化標準、勸導單、考核紀錄、客觀事實、輔導證明)
- ✅確認員工非「禁止資遣期間」(產假、職災醫療期間等)
- ✅工作規則已核備,且明訂不適任標準
【⚠️常見錯誤】很多公司的工作規則「沒有送勞工局核備」,導致資遣時無法作為證據!
🔗延伸閱讀:工作規則 核備全攻略:核備後如何合法開除與資遣,一篇搞懂-K012
步驟2:計算預告期(資遣前30天)
【🚩法規依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期依年資計算:
| 年資 | 預告期 | 
|---|---|
| 未滿3個月 | 不需預告(但實務建議仍給3天) | 
|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 10日前預告 | 
| 1年以上未滿3年 | 20日前預告 | 
| 3年以上 | 30日前預告 | 
【💡特別提醒】預告期的計算是「日曆天」不是「工作天」,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
🔗延伸閱讀:如何算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時間用1張圖搞懂-K006
步驟3:發出書面資遣通知(資遣前10-30天)
資遣通知書必備內容:
- 資遣事由:明確引用「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 具體事實:列出不適任的客觀事實
- 最後工作日:明確寫出終止契約日期
- 應領款項說明:資遣費、未補休加班費、特休未休工資
【✅專業建議】資遣通知最好「書面確認」,並請員工確認。
步驟4:資遣通報(最後工作日前10天)
【🚩法規依據】根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雇主資遣員工,應於員工離職10日前,向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
通報方式:使用「🔗系統連結:資遣通報系統」線上申報。
【⚠️常見錯誤】
- ❌ 誤以為「最後工作日前10天」就好,正確是「離職生效日前10天」
- ❌ 誤以為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在三日內補通報
- ❌ 通報後才發資遣通知書(順序錯誤要補預告其工資)

罰則:未依規定通報或通報不實,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資遣通報10天怎麼算?99%老闆算錯「這1天」被罰9萬起跳!-H049
步驟5:計算資遣費(資遣前7天)
最佳的計算工具,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線上
平均工資定義:離職前6個月工資總額 ÷ 6
【💡特別提醒】平均工資包含以下項目:
- ✅ 本薪
- ✅ 津貼(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
- ✅ 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
- ✅ 加班費
- ❌ 年終獎金(非經常性給與)
- ❌ 三節獎金(非經常性給與)
🔗延伸閱讀:老闆算錯資遣費平均工資!這5個科目沒算進去,30天內損失30萬-H003
⚠️ 等等!計算完資遣費,別忘了要列印下來讓員工確認金額喔。
🔗延伸閱讀:加班費有5種算法,一張圖表讓你清楚計算不違法!-K007
步驟6:結清所有款項(最後工作日)
應給付項目檢查清單:
- □ 資遣費
- □ 最後一個月薪資
- □ 預告期工資(若未給預告期)
- □ 未補休加班費
- □ 特休未休工資
- □ 其他應付款項(如:差旅費墊款)
【⚠️法律陷阱】資遣費必須在30日內給付,延遲1天就違法,30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資資遣費什麼時候給,有3個時間點,優缺點分析給你聽,但千萬別延遲,重罰三十萬?-H027
步驟7:辦理勞健保退保(最後工作日內)
- 勞保退保:最後工作日
- 健保退保:最後工作日
- 勞退提繳:提繳至最後工作日
步驟8:開立服務證明書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服務證明書內容:
- 員工姓名、到職日期、離職日期
- 職務名稱
非自願離職證明(供員工申請失業給付):
- 必須載明「資遣」事由
- 提供員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
資遣流程時間軸總覽
| 時間點 | 動作 | 負責人 | 
|---|---|---|
| D-30天 | 確認證據、計算預告期 | 人資+主管 | 
| D-30天 | 發出書面資遣通知 | 人資 | 
| D-10天 | 辦理資遣通報 | 人資 | 
| D-7天 | 計算資遣費與應付款項 | 人資+會計 | 
| D-3天 | 辦理工作交接 | 離職員工+主管 | 
| D-0天(最後工作日) | 結清所有款項、收回證件物品 | 人資 | 
| D+1天 | 辦理勞健保退保 | 人資 | 
| D+3天 | 開立服務證明書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 人資 | 
【✅專業建議】建議製作「資遣員工處理檢核表」,每個步驟都要核對,避免遺漏任何一項導致違法!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如何資遣不適任員工,絕對不是「看他不爽就開除」這麼簡單!
在我承辦的700多場勞資爭議中,我看過太多老闆因為「證據不足」、「流程錯誤」、「時間算錯」而面臨30-80萬的賠償。更痛心的是,這些爭議其實都可以避免!
記住3個關鍵重點:
- 證據先行:沒有「5種鐵證」,千萬別輕易資遣
- 給予機會:至少3次勸導+輔導改善計畫,法院才會認可
- 流程正確:預告期、通報、資遣費、時程,一個都不能錯
如果你現在正面臨「不適任員工」的困擾,不知道該資遣還是輔導,或是擔心資遣流程不合法,不要自己冒險嘗試!
上個月有位老闆因為「想說試試看」自己處理,結果收到勞工局通知,最後賠償45萬元。他事後告訴我:「早知道就直接請顧問接手處理就好了,我卻賠了45萬…」
立即行動,避免損失:
- ✅ 免費30分鐘諮詢:我會幫你評估證據是否充足
- ✅ 完整流程規劃:從勸導單到資遣通報,手把手教你
- ✅ 替代方案評估:不一定要資遣,我有更省成本的方法
👉 已有500位老闆透過正確流程,合法處理不適任員工,避免賠償風險!
【✅立即行動檢查清單】
資遣不適任員工前,請先確認:
- □ 我有「5種鐵證」嗎?(量化標準、勸導單、考核紀錄、客觀事實、輔導證明)
- □ 我給過員工至少3次改善機會嗎?
- □ 我的工作規則有送勞工局核備嗎?
- □ 我計算的預告期正確嗎?
- □ 我會在最後工作日前10天完成資遣通報嗎?
- □ 我的資遣費計算包含所有應計項目嗎?
- □ 我會在最後工作日當天給付所有款項嗎?
如果有任何一項打❌,請立即諮詢專業勞資顧問!
🔗延伸閱讀:
- 資遣5大法定條件與2大禁區:預告期、通報、資遣費一次弄懂-K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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