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要件像「驗屍報告」:你要講得出死因,還要拿得出證據,小心反被員工告-H088

資遣要件像「驗屍報告」:你要講得出死因,還要拿得出證據,小心反被員工告-H088

⏱️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資遣要件核心: 理由要能對應《勞動基準法》第11條其中一款,不能用情緒代替法條
  • 🩺病歷寫法: 先寫「事實」再寫「影響」,最後才寫「法條對應」與結論
  • 🔬檢體清單: 決議/會議紀錄|組織圖|營收或訂單趨勢|職務調整文件|通知與簽收|輔導紀錄|交接與結算
  • 🧩手術流程: 確認事由→蒐證→書面通知→預告/通報→結算工資與特休→開立離職證明
  • ⚠️違法代價: 理由不符或證據不足,常見被認定「違法終止勞動契約」,後續談判與賠償壓力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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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給你一句話結論:資遣要件=法條事由+可驗證事實+完整流程。

你以為資遣只要一句「公司要縮編」或「他不適任」就可以?

我在實務調解裡看過太多老闆一坐下就被三句話問到啞口無言:「你依勞基法第11條哪一款?」「證據在哪?」「流程有沒有照做?」

我把「資遣要件」比喻成驗屍報告,是因為你要講得出「死因」(資遣理由),還要拿得出「檢體」(客觀證據),最後要用正確的「手術流程」(程序)把每一步做成可被核對的證據鏈。只要你順序錯、紀錄缺、理由牽強,傷口只會越補越大,最後變成勞資爭議、商譽損失,甚至引來勞檢風險。


資遣要件的「病歷」:勞基法第11條到底對應哪個症狀?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確認你的情境能對應哪一款事由

  • 一、歇業或轉讓時。
  •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你可能正面臨業績下滑、門市收掉、產品線停掉、或組織重整。你想做的是「資遣」,而不是因為情緒或衝動做「解僱」。

很多雇主寫病歷的方式是「他態度不好」「他不積極」「我覺得他不行」。這些話在勞資爭議裡常被打成主觀評語,因為對方只要追問一句「哪一天?哪一件事?哪個數據?」,你就會發現自己沒有”病歷”,只有”感覺”。

那到底要怎麼把你的情境,寫成能對應法條的資遣理由?

這一步的目的不是背法條,而是把你的「管理語言」翻譯成「法律語言」。

【✅專業建議】病歷三段式(我實務最常用)

  1. 先寫事實(可核對):例如某日期起訂單量下降、某產品線停止、某部門合併
  2. 再寫影響(可解釋):因此職務內容改變、職位需求消失、編制必須縮減
  3. 最後寫對應(可落地):明確寫「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X款」並附上內部決議或數據摘要

【⚠️常見錯誤】說一套做一套

  • 把「想換人」包裝成「組織調整」,但組織圖與職務內容完全沒變。
  • 只寫「公司虧損」,卻拿不出任何可核對的財務或營運資料。
  • 把「績效不好」當成第11條的萬用理由,但沒有目標、沒有輔導、沒有改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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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要件的「檢體」:你手上的紀錄能不能送得進法庭?

【⚠️常見錯誤】「我都有跟他講」「我有提醒」「我有開會」的口頭記憶

但在爭議場上,口頭記憶通常等於零。最常見的崩盤點是:你說公司要縮編,卻沒有會議紀錄與組織調整文件;你說職位不再需要,卻拿不出職務調整或流程改造的證明;你說你有告知,卻沒有送達或簽收。

什麼叫「送得進法庭」的檢體?

能被核對、能被追溯、能拼出時間軸,而且最好能證明「你不是事後補做」。

【✅立即行動】:我建議至少備齊這7類檢體

  • 經營/組織變更:會議紀錄、決議、組織圖(變更前後)
  • 營運縮減佐證(可節選):營收/訂單/客流量趨勢摘要(不用把機密全丟出來)
  • 職務變動證明:職務說明書、流程改造文件、外包/系統導入紀錄
  • 告知與溝通:書面通知、Email、對話紀錄(留存與匯出),以及簽收/送達證明
  • 輔導與改善:目標、期限、改善計畫、追蹤會議紀錄、再次確認的結果
  • 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出席、測驗或回饋(證明你給過工具)
  • 離職與結算:結算明細、特休未休工資、資遣相關文件(依法應給的都要給)

【💡特別提醒】證據有完整嗎?

  • 檢體不是越多越好,是要能拼出同一條時間軸
  • 任何關鍵文件都建議做「可驗證送達」(簽收或其他可證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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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要件的「手術流程」:順序錯了,傷口只會更大

【⚠️常見錯誤】「先叫人走,再回頭補通知」

你理由對、證據也不少,但只要流程倒過來做,對方一句「你是事後補文件」就能把可信度打穿。

或「先公告調整,再回頭想法條理由」。這會讓每份文件看起來都像補做,談判籌碼直接少一半。

那正確流程到底怎麼走?

【✅立即行動】把資遣要件做成一張SOP,照順序走。

步驟你要做什麼你要留下什麼證據(檢體)
1確認資遣事由(對應勞基法第11條)決議文件、事實摘要、法條對應說明
2蒐證並完成時間軸報表摘要、組織圖、溝通紀錄、簽收
3出具書面通知(日期、理由、權益)通知書、送達證明
4依法處理預告、通報、結算結算明細、通報資料(如適用)
5交接與離職文件完備交接清單、離職證明、薪資與特休結清

【💡特別提醒】要資遣前請在確認一次

你已經準備要資遣了,但不確定文件與流程是否完整?我可以用「資遣要件驗屍報告」方式,幫你做一次風險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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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你要的是「降低爭議」,不是「把人送走」

資遣要件做對,對企業是把風險控住;對員工是把權益講清楚。你越是用「驗屍報告」的標準來寫病歷、留檢體、照SOP動刀,越能避免後面補破洞補到失血。

如果你希望一次把「資遣要件+文件+結算+後續勞檢風險」打包處理,我會用我的實務調解經驗,把每一步做成可被核對的證據鏈。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