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一個關鍵: 資遣費計算機不會幫你判斷「哪些薪資要算進平均工資」
- ⚠️ 最常漏5科目: 伙食津貼|加班費|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績效獎金
- ✅ 未滿6個月平均工資的計算: 先算「日平均」再換算「月平均」(不要直接除以月數)
- 🧾 保命做法: 薪資單攤開逐筆列入,再輸入資遣費計算機複驗
王老闆說:「我當學徒的時候,投保級距不就是平均工資嗎?」
我每次聽到這句話,腦中都會立刻跳出一個畫面:資遣費差額不大,但後面的申訴、補發、談判、時間成本,會把企業拖到很難看。
因為在資遣費的世界裡,最危險的不是你不會按資遣費計算機,而是你把「平均工資」當成「底薪」或「投保級距」。
這篇文章我會用最白話、也最貼近實務的方式,帶你把兩件事一次做對:
- 平均工資到底要算哪些薪資科目?
- 入職未滿半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到底怎麼算才合法?
注意:資遣費計算前要注意5個科目(少算=資遣費少一半)
很多企業主算資遣費時,真正的錯誤不是公式,而是「平均工資的分母」一開始就被你填錯。
【✅立即行動】五個科目要算入「平均工資」
我把最常被漏掉、也最容易被勞工抓到的5筆,整理成你可以直接照抄的清單:
固定發放的伙食津貼/伙食費
只要是每月固定給付,很容易被認定為工資性質。
加班費
金額不固定,不代表不用算。它是勞務對價,常常是申訴時最好抓的破口。
全勤獎金
只要是制度化、達到條件就給,很多情況會被認定是工資。
職務加給
主管加給、技術加給、危險加給等,常被算成「津貼」就被你忽略。
績效獎金
如果是有制度、經常性發放,請不要一律當成「獎金就不用算」。
你可以用一句話自檢:
只要這筆錢和工作有關、而且公司有制度在給,請先假設它可能要算進平均工資,再去判斷例外。
🔗延伸閱讀:薪資條設計4個重點必須注意!有2原則是工資要投勞健保-K019
【🚩法規依據】「不用」算入平均工資的科目(別誤刪、也別誤加)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紅利、部分非經常性獎金、三節節金、差旅費等特定項目,可能不列入平均工資。
- 一、紅利。
-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 五、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 六、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 七、職業災害補償費。
-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 九、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
- 十、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我提醒你一個最重要的原則:
能排除的,是法律明確列出或能明確證明「非工資性質」的項目;其餘不要自己發明排除理由。
入職不到6個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式(很多人直接除以月數,風險最高)
平均工資原則上看「事由發生日前6個月」。
但如果員工入職才2個月、4個月、5個月,你根本沒有6個月可以算。
【⚠️常見錯誤】老闆都直接用月算「平均工資」
這時候很多老闆會用最直覺的算法:
- ❌「工作4個月」→「總薪資 ÷ 4」
我直接講結論:不要這樣算。
因為你在爭議現場會很難解釋「為什麼你不是用天數去算」。
【💡特別提醒】正確兩階段算法(照做最安全)
第一階段:先算日平均工資
- 日平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工作期間總日數)
第二階段:再換算月平均工資
- 月平均=日平均 ×(計算期間的每月平均日數)
【✅立即行動】請看「平均工資」計算範例
假設員工工作期間為 1/1 至 5/9:
- 期間總日數:31+28+31+30+9=129天
- 先用「總工資 ÷ 129天」得日平均
- 再乘上「該期間平均每月日數」換算成月平均
| 比較項目 | 錯誤算法(容易被打臉) | 正確算法(較符合法規與實務) |
|---|---|---|
| 平均工資的計算 | 總薪資 ÷ 任職月數 | (總薪資 ÷ 總日數)× 平均日數 |
| 重點 | 偷懶,但容易爭議 | 精準,說得清楚、站得住腳 |
⚠️警告: 千萬不要用「90天=3個月」這種估算。
你少算的可能只是幾百元,但員工在調解時會用這個洞,把你整套資遣流程都打成不可信。
算錯平均工資的代價:不只差額,還會讓公司陷入「被動談判」
很多老闆以為:「少算一點,補回去就好。」
我在調解現場看見的真相是:
- 一旦員工發現你平均工資算錯,員工就有籌碼
- 接下來談的往往不是差額,而是「要不要告」「要不要檢舉」「要不要上新聞」
- 你花的不是錢,是時間、精神、信譽
🔗延伸閱讀:開除員工的6大條件,公司如何合法執行不用支付資遣費-K009
🔗延伸閱讀:資遣費六大禁忌!員工可以不預告離職領資遣費⌈開除老闆⌋-K010
【✅立即行動】資遣費計算機輸入前檢查清單(你照這張做就很難出事)
- ⬜我已列出「所有薪資科目」與金額(含加班費、津貼、獎金)
- ⬜ 我已先判斷「5大必算科目」是否都已納入
- ⬜我已用日曆天數計算總日數(不偷懶用月數)
- ⬜ 我已先算出日平均、再換算月平均
- ⬜我才把「月平均工資」輸入資遣費計算機複驗
- ⬜我已保存計算過程(薪資單、試算結果、計算表)
【🚩法規依據】最後要再次確認勞工是否符合「資遣要件」?不只要講得出原因,還要拿得出證據
很多老闆急著用資遣費計算機,卻忘了更前面的一步:你到底能不能資遣?
我先把觀念講白:
- 資遣不是「我不想用他了」
- 你必須回到《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法定事由,並且要有資料能支撐
✅ 你至少要做的3件事(否則後面資遣費算再準也沒用)
- 把資遣事由寫成一句話(可被第三人看懂)
- 例:業務緊縮導致職務裁撤
- 例:機器設備更新導致人力需求降低
- 把「原因」變成「證據」:準備舉證包
- 組織調整/裁撤:組織圖前後對比、職務說明書、董事會或內部決議紀錄
- 業務緊縮/虧損:營收報表、訂單下滑紀錄、成本縮減方案
- 產線/設備變更:採購單、設備導入計畫、產線規劃、教育訓練紀錄
- 保留完整的溝通與程序紀錄
- 資遣通知(書面)
- 交接清單與交接時程
- 相關會議紀錄、email、Line(至少截圖存檔)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我常說:資遣費計算,寧可多算100元,不要少算1元。
因為多算100元,員工可能覺得你有誠意。
少算1元,你可能換到的是申訴、調解、檢查與一整串你不想要的麻煩。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薪資結構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