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比分手結婚還複雜?三個錯誤讓老闆哭著付錢-H015

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有三個錯誤企業違法又勞資爭議-H015

⏱️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工資定義誤區:底薪≠工資總額|經常性給予須納入|全勤/績效獎金皆算
  • 📍 計算期間陷阱:6個月總日數≠工作日|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特殊期間(如病假)須扣除
  • ⚠️ 違法代價:少算1元罰2-100萬|補付差額+5%利息|商譽受損
  • 正確SOP:確認工資項目→排除特殊期間→計算日平均→乘以基數
  • 💡 保命關鍵:本文附「平均工資計算檢查表」,已救回300+位老闆的荷包

「謝顧問,我明明都照底薪算了,為什麼還要罰我5萬?」這是上週一位餐飲業老闆在調解庭上崩潰的吶喊。

今天,我要揭露連資深HR都會犯的3個致命錯誤,幫你省下這筆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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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的法律解釋:薪資設計的小技巧

許多老闆認為「資遣費」就是用「底薪」乘以年資,簡單明瞭。

但《勞動基準法》第2條定義的「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這裡的「工資總額」包含了加班費、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所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那麼,如何設計薪資結構才能合法又不會在資遣時「大失血」?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0條

關鍵在於明確區分「工資」與「非工資(恩惠性給與)」。

根據我處理過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經驗,超過30%的案例都是因為薪資科目不清。

【⚠️震撼!!真實案例】底薪不是平均工資

某科技公司資遣工程師小陳,只用本薪4萬計算資遣費。結果小陳拿出薪資條,證明每月還有「固定」的伙食津貼2400元和全勤獎金1000元。法官認定這些都是「經常性給與」,屬於工資。公司最後不僅補發差額,還被勞工局裁罰2萬元。

【💡特別提醒】「恩惠性給與」,不計入平均工資

建議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確定義各項津貼的性質。例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屬於「恩惠性給與」,不計入平均工資;但每個月都有的績效獎金,通常會被認定為工資。


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實例演練:固定薪、變動獎金與加班費如何納入?

公司有業務人員,薪水忽高忽低,還有加班費,資遣時該怎麼算?

變動薪資最容易算錯!尤其是加班費,很多老闆以為它是「額外」的,不用算進平均工資,這是大錯特錯。

固定薪、變動獎金、加班費,到底該怎麼加總才對?

全部都要加!只要是稅前、未扣勞健保的「應發金額」。

【✅實戰演練】

假設業務小美,資遣生效日為10月1日(計算期為4/1~9/30,共183天)。

項目4月5月6月7月8月9月合計是否計入
底薪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30,000180,000
業績獎金5,0008,0002,00010,0005,0006,00036,000
加班費1,00050002,0001,0001,5006,000
端午獎金003,0000003,000❌(恩惠性)

錯誤算法:(180,000) ÷ 183 × 30 = 29,508元

正確算法:(180,000 + 36,000 + 6,000) ÷ 183 × 30 = 36,393元

差距:每月平均工資差了6,885元!如果小美年資10年,資遣費就差了3.4萬元!

【⚠️常見錯誤】「未休完的特休折現」也要算入平均工資嗎?

答:不用!特休未休工資屬於「終止契約後」才產生的權利,不計入平均工資。但「因年度終結」而發給的特休工資,若在計算期間內,則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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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4大爭議與處理方式

你以為算對了,員工還是告你?

計算公式只是數學,真正的戰場在「認定」。勞資雙方對於「天數」、「項目」認知不同,就會引發爭議。

哪4大爭議最常見?如何見招拆招?請見下表分析。

【📊爭議對決表】老闆(資方)觀點 v.s員工(勞方)觀點

爭議點老闆(資方)觀點員工(勞方)觀點✅謝顧問解決方案
1. 日數計算用工作日算(約130天)用日曆天算(約182天)依勞基法第2條:必須用「日曆天」除。分母越大,平均工資越小,但這是法定的。
2. 特殊期間員工請病假30天照算應扣除病假期間依細則第2條:病假、產假、留停期間,「日數」與「工資」均需扣除,往前推算填補。
3. 獎金認定年終績效獎金是恩惠這是勞務對價看制度:若辦法寫「視公司獲利年終發放」則非工資;若寫「達標即發」則為工資。
4. 以少報多為了省勞健保低報實際領多少算多少以實際領取為準。低報不僅要補資遣費,還會觸犯刑法詐欺得利罪!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

簡單說,就是計算平均工資時,如果遇到「產假、職災、病假」等期間,要把這段時間「挖掉」,分子分母都不要算,再往前補足6個月的天數。

【⚠️震撼!!真實案例】「安胎假」

我有個客戶因為不知道要扣除員工的「安胎假」,結果算出來的平均工資比員工實際領的還低(因為安胎假是病假半薪,分母天數卻照算)。員工一告,老闆才發現自己虧大了,不僅要重算,還被加討了一筆資遣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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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就像婚姻裡的財產分配,算清楚了,好聚好散;算不清楚,對簿公堂。

在我承辦上百場的勞資爭議中,關於平均薪資的爭議是全部的爭議最常見的,也是最會花時間的。

如果你可以把平均工資搞清楚,並且你有一個完整的薪資管理辦法,那我認為就不會花這些沒意義的時間了。

我能為您做什麼?

  • 協助您審查薪資結構,排除違法地雷。
  • 提供資遣費試算服務,精準到小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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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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