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顧問,我的資遣通報被退件了!」
經營電子零件工廠的林老闆急忙打電話給我。他在台灣就業通系統填寫資遣通報範本時,「資遣事由」勾選了勞基法第12條,「離職日期」算錯了3天,結果不但被退件,員工還拿著退件證明向勞工局申訴「違法資遣」,要求賠償18萬!
在我承辦的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99%的老闆都在資遣通報範本上栽過跟頭。最常出錯的就是這2個欄位:「資遣事由」與「離職日期」。填錯不只被退件要補通報,還可能被罰9萬,甚至引發員工反告,損失動輒數十萬。
今天這篇文章,我會用3個真實案例,手把手教你正確填寫資遣通報範本,包括資遣事由如何勾選、離職日期怎麼計算、送出後如何撤銷與更正。看完後,你就能避開這些致命錯誤,保護公司也保護自己。
「資遣事由」勾選錯誤,員工反告機率暴增83%!這3種情況最危險
勾錯資遣事由,公司賠償員工6個月的薪水,合計損失60萬
【⚠️震撼!!真實案例】桃園某貿易公司資遣一名業務經理張先生。人資小美第一次填寫資遣通報範本,在「資遣事由」欄位看到下拉選單有好幾個選項,因為張先生是「工作表現不佳」被資遣,她直覺選了「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送出後一週,張先生去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承辦人員看著資遣通報說:「你這個是第12條開除,不是第11條資遣,無法領失業給付。」
張先生當場爆炸,拿著資遣通報影本直奔勞工局申訴。他主張:
最終判決:公司敗訴,除了補發資遣費18萬、6個月的薪資30萬,還被罰款2萬元,合計60萬元。
💡 為什麼「資遣事由」這麼重要?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必須在10日前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而這份資遣通報範本上的「資遣事由」,就是政府與員工確認你資遣合法性的第一份證據。
勾選錯誤的3大致命風險:
風險類型 | 法律後果 | 實際損失 |
---|---|---|
被勞工局認定違法資遣 | 罰3萬~15萬 | 罰款+補發薪資 |
員工提告不當解僱 | 需證明資遣合法性,舉證困難 | 訴訟費+敗訴賠償 |
影響勞保失業給付 | 員工無法領取,轉而向公司求償 | 失業給付6個月薪資 |
🌐 引用:就業服務法第33條
「資遣事由」勾選錯誤,依照勞基法第11條資遣事由完整對照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可以資遣員工的法定事由有5款:
第1款:歇業或轉讓時
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第3款: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 引用:勞動基準法第11條
【⚠️常見錯誤】不勝任這3種情況最容易出錯
錯誤1:想裁員省成本,卻勾選「不能勝任」
- ❌ 錯誤想法:「反正要資遣,隨便選一個就好」
- ✅ 正確做法:如果是因為公司虧損要裁員,必須選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並準備財務證明
錯誤2:員工態度差、遲到,勾選「不能勝任」
- ❌ 錯誤想法:「他工作態度不好,算不能勝任吧」
- ✅ 正確做法:態度、出勤問題應該走「開除」流程(第12條),不是資遣。若要資遣,需走「業務緊縮」或其他事由,並要有勸導單證明
錯誤3:試用期不適任,勾選「不能勝任」
- ❌ 錯誤想法:「試用期本來就是看能不能勝任」
- ✅ 正確做法:試用期解僱仍須符合第11條要件,且要有明確考核標準與輔導紀錄
⚠️ 等等!填寫資遣通報前,這些法定程序你做了嗎? 🔗延伸閱讀:資遣通報流程搞錯順序?這份8步驟SOP拯救老闆避開勞檢罰單-H047
「離職日SV離職生效日」算錯1天=罰款9萬+勞保糾紛!正確填寫3步驟教學
離職日期算錯,被罰3萬還要補發薪資
【⚠️震撼!!真實案例】新北某製造業公司要資遣廠務主管李先生。人資在6月10日發出資遣通報,並在台灣就業通填寫資遣通報範本時,填寫離職日期為「6月19日」。
人資心想:「10日前通報嘛,6/11預告通知,6/20離職生效日,剛好10天,沒問題吧?」
結果一個月後收到勞工局來函:「預告其不足,也無支付預告其工資,違反勞基法第16條,罰款2萬元。」
原來,李先生年資半年年,依法應有10日預告期。而且這「10日」的計算方式是:
因此晚一日預告期,經過顧問協助勞工局念在初犯免去罰緩,最後在勞資調解達成和解補通報,並補一日的預告工資。
「離職日」為什麼這麼重要?
預告期要看「離職日」不只是資遣通報範本上的一個日期,它直接引響以下3點:
🌐 引用:勞動基準法第16條
影響1:預告期是否合法
- 勞基法第16條規定預告期長短:
- 3個月以上1年未滿 → 10日
- 1年以上3年未滿 → 20日
- 3年以上 → 30日
- 算錯預告期 = 違法資遣 = 罰款3萬~9萬
影響2:勞保投保資格與失業給付
- 離職日期錯誤,勞保局會要求更正
- 更正後影響員工失業給付請領時間
- 員工可能向公司求償損失
影響3:資遣費計算基準日
- 資遣費是以「離職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 日期錯誤可能導致少算或多算資遣費
🔗延伸閱讀:資深老闆都算錯!資遣通報含假日嗎?算錯10日最高罰9萬-H046 🔗延伸閱讀:老闆算錯資遣費平均工資!這5個科目沒算進去,30天內損失30萬-H003
資遣通報範本送出後還能改嗎?線上24小時內更正的黃金時機點
通報送出才發現填錯,還有救嗎?
【⚠️震撼!!真實案例】台中某服務業公司通報資遣員工3名。人資Maggie送出後30分鐘,發現其中一名員工的「離職日期」算錯了——應該是9月15日,卻誤填成9月5日,少算了10天預告期。
Maggie急著打電話給就業服務站:「請問可以取消或更正嗎?」
承辦人員回覆:「如果在24小時內可以線上更改,超過24小時必續紙本更正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延伸閱讀:資遣通報可以取消嗎?已通報也能合法撤回!3步驟自救避開罰款-H044
【✅專業建議】避免填錯的3次檢查清單
檢查清單:送出前必做3件事
檢查項目 | 確認內容 | 勾選 |
---|---|---|
✅ 資遣事由 | 確認選擇「勞基法第11條」(非第12條) | □ |
✅ 離職日期 | 從預告通知日起算,含假日計算預告期 | □ |
✅ 聯絡資訊 | 員工手機、地址無誤(非人資手機) | □ |
🟩若您在資遣通報填寫或撤銷方面遇到困難,歡迎隨時諮詢勞資顧問謝淮辰🟩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法規千萬條,合法第一條;資遣通報範本填錯了,老闆員工兩行淚。
在我勞資顧問生涯中,我看過太多老闆因為「資遣通報範本填錯2個欄位」,導致公司被罰款、員工提告、甚至上新聞。記住:
- 「資遣事由」一定要選勞基法第11條(不是第12條開除)
- 「離職日期」一定要從預告通知日起算(含假日計算)
- 送出前一定要3次檢查(資遣事由、離職日期、聯絡資訊)
⏰ 老闆因為「資遣通報範本填錯」收到罰單,損失9萬~15萬不等。
🎁 現在預約諮詢,我會親自為您檢查資遣通報範本的每個欄位,確保100%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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