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試用期資遣要給錢: 只要是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就必須依法給付資遣費。
- 📍 計算公式與範例: 試用期滿3個月,資遣費約為「月薪 × 0.125」(即0.5個月 × 3/12年)。
- ⚠️ 預告期黃金線: 未滿3個月免預告|滿3個月需10天預告,否則須加給10天預告工資。
- ✅ 關鍵權益: 雇主須在10天前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供員工申請失業給付。
「顧問,那個新人來不到三個月,動作慢又教不會,我叫他明天不用來了,試用期應該不用給資遣費吧?」
我看著這位滿臉無奈的傳產老闆,心裡警鈴大作。這句話,我聽過無數次,而每一次的代價,往往是從一張 3 萬元的罰單開始跳表。
很多老闆以為試用期是「無償鑑賞期」,不滿意退貨就好。大錯特錯! 根據 勞動部 與 勞基法相關規定,即便是在試用期內,只要是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資遣),就必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今天這篇文章,我要揭露連資深 HR 都可能忽略的試用期資遣陷阱,教你如何用幾千塊的合法成本,避開幾十萬的勞檢罰單。
試用期不等於「免洗筷」,為什麼不付錢會出事?
【⚠️震撼!!真實案例】省了 3 千元,賠了 3 0萬元
我曾處理過一個案子,一間餐飲業老闆資遣了一位試用期滿 2 個月的員工。老闆心想:「才來 60 天,給什麼錢?」於是直接請員工走人。
結果員工轉頭就去勞工局申訴。
最後老闆不僅要補發幾千元的資遣費,還因為「未依規定在 給付資遣費」,被開了一張30萬元的罰單。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勞工均適用 勞退新制。資遣費是按工作年資計算,法律沒有規定「試用期」這三個字,所以試用期員工在資遣費的權益上,與一般員工完全相同。
【⚠️常見錯誤】冠老闆要員工自請離職
很多老闆會叫員工寫「自願離職單」來規避資遣費。請注意,如果員工是被迫簽署,事後舉證反悔,雇主除了要補錢,還會面臨偽造文書的刑事風險。
試用期資遣費如何正確計算?30秒計算機教學
【🚩法規依據】資遣費計算公式:一年給半個月
資遣費是按工作年資計算,每滿 1 年發給 0.5 個月平均工資;未滿 1 年者,按比例計給。
公式: 月薪 × 0.5 × (年資 ÷ 12)
【✅計算範例】若試用期滿 3 個月被資遣
若試用期滿 3 個月被資遣,資遣費約為「月薪 × 0.125」(即 0.5 個月 × 3/12 年)。
假設小明月薪 30,000 元:
- 年資:3 個月 ÷ 12 = 0.25 年
- 基數:0.5 個月 × 0.25 = 0.125 個月
- 資遣費:30,000 元 × 0.125 = 3,750 元
您可以使用勞動部提供的 資遣費試算表 算出確切金額。這筆錢真的不多,付錢買平安,絕對划算。
完善的離職流程能降低勞資爭議風險
風險一:預告期間與工資(滿 3 個月是關鍵)
勞基法對於「預告期」有明確規定,這是資遣費之外的另一筆錢。
- 工作未滿三個月:勞基法並無強制規定預告期,雇主可當天通知並終止契約,無須給付預告工資(但資遣費還是要給!)。
- 工作滿三個月以上:若試用期超過三個月且剛好屆滿,雇主應於 10 天前 預告,否則須加給 10 天的「預告期間工資」。
【💡特別提醒】 如果員工剛好做到第 3 個月的最後一天,法律上通常視為「滿 3 個月」,這時候如果不提前 10 天講,你就得生出 10 天的薪水給他。
風險二:其他應得權益(通報與證明)
- 非自願離職證明:您可以要求公司開立證明,以便向勞保局申請 失業給付(需符合投保年資等條件)。這張紙對公司沒有損失,但對員工是雪中送炭。
- 資遣通報:雇主必須在資遣員工前 10 天,向地方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通報。這是最常被遺忘的步驟,沒通報就是 3 萬起跳的罰單!
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關係圖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各位老闆、人資夥伴,處理試用期資遣,千萬不要有「省小錢」的心態。
每多拖一天不處理不適任員工,您的沈沒成本就增加一分;每想省一筆幾千元的資遣費,您的法律風險就暴增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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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