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越多越好,這是大部分的勞工想要的,因此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有新制與舊制,如果你這個沒有搞清楚的話,那麼他的集數就會算錯就會造成許多的問題。在我處理過的700多場勞資爭議中,有超過四分之一是因為資遣費計算錯誤而產生糾紛!一位科技公司老闆曾因計算錯誤,不但補付了高額差額,還被裁處30萬元罰鍰。可見正確理解資遣費計算新制,不只能幫企業省下法律風險,更能避免不必要的財務損失。本文會針對資遣費計算新制作完整的說明,並提醒企業主計算錯誤的嚴重後果。
要搞懂資遣費計算新制,先學會使用「勞動部資遣費計算機」
企業經營者必須選擇官方提供的勞動部資遣費計算機,不只為了計算準確性,更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我常被企業主問:「資遣費計算公式套用不就好了嗎?」答案絕對不是!
使用官方資遣費計算機有五大好處:
- 法規即時更新:官方計算機會根據最新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案進行更新,確保計算結果符合現行法規。特別是《勞動基準法》第17條關於資遣費給付標準的變動,官方系統能夠立即反映。
- 計算標準統一:官方計算機採用統一的計算標準,減少因解釋不同而產生的爭議。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資遣費的計算標準與方式都有明確規範。
- 適用不同年資區間:能正確處理新舊制年資的計算差異,特別是針對跨越2005年7月1日勞退新制前後的員工。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及《勞動基準法》第17條的過渡規定,新舊制資遣費計算方式截然不同:
- ⬛舊制(94年7月1日前):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 🟡新制(94年7月1日後):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最高以6個月為限
- 具法律效力:在勞資爭議中,使用官方計算機的結果更具說服力,可作為有力的法律佐證。依據《勞動事件法》第37條,官方文件在訴訟中具有較高的證明力。
- 避免罰鍰風險: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違反第17條資遣費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使用官方計算機可大幅降低這類罰鍰風險。
⚠️【震撼案例】一家中小型科技公司使用自行設計的Excel表格計算資遣費,結果漏算了特休未休的折算工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未休完的特休應折算工資給付。該公司差點因此被處以15萬元罰鍰,所幸及時發現並改用官方計算機重新核算,避免了不必要的損失。
勞動部資遣費計算機使用6步驟,讓你一次就上手:
- 進入官方網站:開啟勞動部的官方網站,找到「資遣費試算」功能(網址:https://calcr2.mol.gov.tw/SeverancePay/)。避免使用非官方網站或第三方工具,以免因法規更新不及時導致計算錯誤。
- 確認資遣類型:明確區分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非自願性資遣」還是第12條「違法行為資遣」。只有第11條、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的資遣情形,雇主才需支付資遣費;而第12條開除情形則無須給付。
- 正確填寫基本資料:填入員工的基本資訊,包括:
- 受僱日期(員工的到職日)
- 勞動契約終止日(離職日)
- 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日(確認行業納入勞基法的時間) 特別注意日期格式,確保年資計算無誤。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年資計算以月為單位,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 詳細填寫薪資資訊:填入「最近六個月的平均工資」,而非基本薪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需包含以下項目:
- 基本薪資
- 固定加班費
- 全勤獎金等固定給付
- 特休未休折算工資 但不含臨時性獎金(如年終獎金)和非工資項目(如差旅費)。
- 確認年資計算:系統會自動計算年資,但仍需人工確認是否正確,特別是對於工作年資跨越新舊制的員工。確認重點包括:
- 舊制年資(94年7月1日前)是否正確計算
- 新制年資(94年7月1日後)是否正確計算
- 是否有特殊情況(如留職停薪)需要扣除
- 列印並保存計算結果:將計算結果列印保存,作為日後可能發生爭議時的證明文件。
⚠️【震撼案例】某科技公司的人資主管在填寫員工工資時,只計入了基本薪資30,000元,而忽略了固定的績效獎金5,000元,導致平均工資計算錯誤(應為35,000元),最終資遣費少算了近3萬元。員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主張企業違反勞動契約而申訴後,公司不僅須依規定補足差額,還因程序瑕疵被處以5萬元罰鍰。
搞懂資遣費計算新制,哪五個點要注意!
在使用官方資遣費計算機,企業主仍需注意以下五大關鍵點,避免觸法受罰:
- 工資認定要清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對工資的定義,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所有報酬。許多企業主常犯的錯誤包括:
- 僅計入基本薪資,忽略全勤獎金、固定加班費等固定給付
- 未將特休未休折算工資納入計算
- 未將實際發放的伙食津貼納入工資計算 這些項目都應計入平均工資,否則可能導致資遣費計算不足,觸犯《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
- 年資計算須正確:年資計算是資遣費計算的基礎,常見錯誤包括:
- 未正確區分新舊制年資(2005年7月1日前後)
- 未將未滿一個月的年資以一個月計算
- 錯誤扣除非應扣除的期間(如合法請假期間)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新制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17條,舊制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
- 不要忽略資遣通報義務: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的相關資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此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要給予適當預告期: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資遣應依勞工工作年資給予適當預告期:
- 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10日前預告
- 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20日前預告
- 工作3年以上:30日前預告 若未依規定預告,須給付預告期間工資!此外,資遣預告期間,雇主應給予每週至少2天的謀職假,薪資照給。
- 特殊保護對象勿資遣:某些特殊身份或狀態的勞工受到法律特別保護,如懷孕婦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受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等,不得資遣。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勞工在產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違反者可處20萬元以上罰鍰。
⚠️【震撼案例】新北市某製造業資遣一名資深員工時,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忽略了固定的夜班津貼3,500元及全勤獎金2,000元,導致平均工資計算錯誤(實際應為43,500元,而非僅計算基本薪資38,000元)。員工提出申訴後,公司不僅需補足差額16,500元(服務15年),還被處以5萬元罰鍰!
如何發資遣費讓員工領的心服口服,顧問教你如何交代清楚
公司招員工是來幫忙賺錢的,所以在無法教育或是訓練的條件下,最後才會選擇資遣,這時候請注意,是否有符合資遣要件,如果沒有符合就不可以資遣。
資遣是職場最後的手段,但若真的走到這一步,如何讓員工心服口服領取資遣費?我從處理過的數百件勞資爭議案例中,總結出五大有效方法:
- 完整準備資遣書面文件:準備詳細的資遣證明書,清楚列明資遣原因、年資、平均工資計算方式以及資遣費金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工請求服務證明書時,雇主不得拒絕。一份詳細的資遣證明書不僅是法律要求,更能增加透明度,減少誤解。
- 面對面溝通資遣原因:安排一對一會議,誠懇說明資遣原因。若是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不能勝任工作」資遣,應提出具體事證,如工作績效評估記錄、改善計畫執行結果等。我曾輔導一家企業以「不能勝任」為由資遣員工,但因缺乏相關證據文件,最終在勞資爭議調解中敗訴,支付高額賠償金。
- 詳細說明平均工資計算過程:提供最近六個月薪資明細,逐項說明哪些項目計入平均工資,以及計算公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計算必須包含所有固定給予的工資項目。透明的計算過程能大幅減少質疑。
- 提供勞動部試算表結果:將勞動部官方勞動部資遣費計算機的計算結果列印給員工,強調這是依據官方標準計算的結果。官方認證的數據更具說服力,也能作為企業善盡責任的證明。
- 協助後續失業給付申請:主動告知員工可申請失業給付的權利,甚至協助填寫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依據《就業保險法》第11條,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可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可達6個月,對員工而言是重要的經濟支持。
實施這五大方法後,我服務的企業在資遣過程中的糾紛率大幅降低。一家科技公司甚至因為妥善處理資遣流程,不僅避免了爭議,還獲得了前員工在社交媒體上的正面評價,對企業形象有極大助益。
最後,重申資遣費的發放時間: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若未在期限內給付,依同條例第53條之1規定,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絕不可輕忽!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資遣費越多越好,但是要看你的年資是多少,最重要的是薪資條一定要寫清楚,最好是要搭配薪資管理辦法,把工資、非工資還有費用都要說明清楚,就包含福利措施也要交代這樣就不會影響到平均工資了, 也不會造成高額的資遣費。記住:資遣程序做得好,不僅能減少法律風險,更能贏得員工尊重,甚至在離職員工間建立良好口碑。作為有著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經驗的專業顧問,我深知資遣是企業經營中最敏感的議題之一。正確計算資遣費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維護企業聲譽的關鍵。
🔰若您在資遣費計算或員工溝通方面遇到困難,歡迎隨時諮詢勞資顧問謝淮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