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不同意資遣嗎?勞工先別急著簽字,教你反手爭取最大權益!-HL116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確認理由: 需符合勞基法第11條(如虧損、縮編)|理由不實(如無虧損)可拒絕資遣
  • ⚠️ 權益盤點: 資遣費(舊制N×1/新制N×0.5)|預告工資(依年資給付)|謀職假(每週2天有薪)
  • 自保行動: 拒簽自願離職書|寄發存證信函(表明提供勞務)|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 談判籌碼: 抓出公司違法事實(如高薪低報)|爭取優於法規的「協議離職金」

收到資遣通知的那一刻,腦袋是不是一片空白?

「為什麼是我?」「我該馬上走人嗎?」先深呼吸,千萬別急著在任何文件上簽名!我是謝淮辰,我看過太多勞工因為一時慌張簽了「自願離職單」,結果資遣費、失業給付通通飛了。今天這篇文章是你的「護身符」,教你如何反手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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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說「你被資遣了」,我能說「不」嗎?

很多員工以為老闆叫你走,你就只能乖乖走。其實,資遣必須符合法定事由,否則就是「違法解雇」。

資遣不是老闆說了算!先檢查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1條事由

勞基法嚴格規定,只有在以下5種情況下,雇主才能資遣你:

  1. 歇業或轉讓。
  2. 虧損或業務緊縮。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
  4. 業務性質變更,無適當工作可安置。
  5.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常見錯誤】:老闆說「你不適合」、「氣場不合」就叫你明天不用來,這些都不是合法的資遣理由!

若理由不實或程序違法,你有權拒絕並要求「恢復僱傭關係」

如果公司明明在賺錢卻說虧損,或是明明有缺人卻說沒位置安置,這就是「理由不實」

你可以明確表示「不同意資遣」,並要求繼續上班。

若公司拒絕,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勝訴後,公司這段期間的薪水要照付給你!

🔗延伸閱讀:五大勞工申訴有用方法!匿名保護×時效解析×資遣費計算教你保護權益拿回補償-K024


離開前別急著簽字!確認你的「分手費」拿好拿滿

如果資遣理由合法,或者你也想離開了,那麼接下來就是談錢的時候。千萬別簽「自願離職申請書」,否則以下這些錢你一毛都拿不到。

資遣費與預告工資怎麼算?小心年資被「四捨五入」吃掉

  1. 資遣費(新制):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依比例計算。【💡特別提醒】:平均工資是「離職前6個月的總薪資除以6」,加班費、獎金都要算進去!
  2. 勞基法第16條預告工資
    • 3個月~1年:10天預告期。
    • 1~3年:20天預告期。
    • 3年以上:30天預告期。

    若老闆叫你「明天就走」,他必須要把這些天數的薪水(預告工資)直接付給你。

謀職假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兩樣是你的法定權益,缺一不可

  • 謀職假:在預告期間,每週有2天「有薪謀職假」可以出去找工作,老闆不能扣薪水。
  • 非自願離職證明:這張紙價值連城!有了它,你才能去申請失業給付(領6個月60%薪水)和職業訓練津貼。如果公司不開,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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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想走怎麼辦?拒絕資遣的救濟管道

如果你覺得被冤枉,不想就這樣離開,你可以採取以下法律行動來捍衛工作權。

第一時間寄發存證信函:表明「我準備好提供勞務」的關鍵動作

當公司拒絕你進公司上班時,你要立刻去郵局寄發「存證信函」。內容要寫清楚:「本人不同意公司的違法資遣,本人已準備好隨時提供勞務,請公司受領。」

這一步非常關鍵!這證明了「是公司不讓我上班,不是我曠職」,未來打官司時,公司這段期間的薪水都要補給你。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讓政府第三方來幫你與公司談判

不用急著請律師告上法院,先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免費且快速,會有專業的調解人幫你跟公司談。這時候,你可以把公司其他的違法事項(如沒給加班費、高薪低報)一起拿出來談,增加談判籌碼,爭取更好的離職條件(例如:多給一個月薪水作為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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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被資遣不代表你不好,有時候只是這艘船不適合你。但在下船之前,該拿的救生圈(資遣費、證明書)一定要拿好。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別讓權利睡著了。如果你在計算金額或談判時感到無助,記得,專業的顧問可以成為你最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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