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不複雜,平常就做好檢查沒煩惱|2萬~30萬的罰單,勞動檢查處理的方式要準備的資料有5個,本文將會詳細的說明五個資料的準備方向。
勞動檢查有3個原因,你遇到的是哪一個?
法令遵守宣導、抽樣檢查與勞資爭議有備而來,無論是哪一種類型,我們都要積極正面處理,雖然可能是不小心的,但我們還是要盡可能的依照現有的資料去做說明,並且秉持,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態度。
1.經陳情、申訴、檢舉勞動條件不符勞動法令規定者。
這是最常見的原因,通常來自於離職員工或對公司不滿的在職員工。我曾輔導一家科技公司,就是因為一名離職員工檢舉加班費計算錯誤,結果引來全面性的勞檢,最終被罰了20萬元。
2.經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當你的公司在媒體上因為勞資問題被點名,勞動檢查幾乎是必然的後續。某知名餐飲集團因媒體揭露排班超時問題,面臨了近30萬元的罰款,更嚴重的是商譽受損難以估計。
3.經專案檢查或其他檢查,發現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 屆期仍不改善之情事者。
有時勞檢單位會進行行業別專案檢查,或是追蹤之前發現的違規事項。我曾協助一家製造業客戶,因初次勞檢發現工時記錄不完整被限期改善,但未能如期完成,結果二次檢查時不僅原有問題被開罰,還發現了更多違規事項,罰款從原本可能的3萬元飆升至15萬元。
無論你遇到哪一種情況,了解勞檢的目的和流程,才能從容應對。最重要的是,平時就應建立完善的勞資管理制度,將風險降到最低。
勞動檢查要如何準備?
勞動檢查雖讓人緊張,但只要平日資料管理得當,面對檢查也能從容以對。根據我協助企業處理勞檢的經驗,以下五項資料是檢查官必查的重點,缺一不可:
- (1)勞工名卡及勞動契約 – 需包含姓名、到職日期、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部門及職稱等基本資料。【勞基法第7條】
- 這是勞資關係的基礎文件。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勞動契約應約定工作場所、工作時間、薪資計算方式等13項事項。我曾輔導一家科技公司,因為契約內容不完整,結果在勞檢時被開罰5萬元,更糟的是當發生勞資爭議時,因為缺乏明確的契約條款,公司在調解中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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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 – 含排班表、出勤時數(建議在每筆資料旁邊空白處,註明每日正常工時出勤時數與每月合計總時數)、加班申請記錄、加班時數統計明細及請假紀錄。【勞基法第30條】
- 出勤紀錄是勞檢最常查核的項目之一。根據我的經驗,有超過40%的企業在這方面出現問題。常見錯誤包括:出勤紀錄不完整、加班申請單與實際工時不符、請假未詳細記錄等。一家零售業客戶因為沒有確實記錄員工加班時間,在勞檢時被罰了10萬元,還必須補發大量加班費。
- 特別提醒:如果採用電子打卡系統,務必確保數據能夠完整保存並輸出,尤其是加班申請與核准的流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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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資清冊及工資計算方式之書面資料 – 含加班費、各項津貼、加給的定義、標準與支付條件,並載明各項金額計算公式與明細,如有說明或辦法請提供。【勞基法第23條】
- 工資清冊不僅是勞檢重點,也是勞資爭議中最常見的問題來源。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4-1條,工資明細應包括:工資總額、各項目給付金額、扣除項目金額及實際發給金額。我協助過的一家餐飲公司,因為將全勤獎金列為「福利」而非工資,不僅遭到罰款,還被要求補繳勞健保費用與退休金提撥。
-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這點常被忽略,卻是勞檢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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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作規則 – 含人事管理規定、加班申請管理辦法等,以及勞動局核備文號函(30人以上公司必須備查)。【勞基法第70條】
- 工作規則是公司內部勞動條件與管理制度的具體展現。依勞基法第70條規定,雇用3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訂立工作規則,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我發現許多企業雖有制定工作規則,但內容過於簡略或與實際運作不符,甚至有些雖已訂立卻未送核備,這都是勞檢的常見缺失。
- 透過清晰明確的工作規則,不僅能讓勞資雙方權利義務更加明確,也能在勞資爭議發生時,為企業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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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勞資會議紀錄 – 或工會會議紀錄,及勞資代表送勞動局備查函(含變形工時、延長工時、女性夜間工作等相關決議)。【勞基法第83條】
- 勞資會議是勞資溝通的重要平台,也是許多勞動條件變更的法定程序。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應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並選出勞方代表。我曾輔導一家中小企業,因為沒有依法召開勞資會議,結果實施的彈性工時安排被認定為無效,不僅被開罰,還必須補發大量加班費。
- 特別提醒:勞資會議代表名單需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備查,且會議紀錄應妥善保存。許多延長工時或變形工時的安排,都必須經過勞資會議同意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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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配合勞檢會發生什麼事?根據勞動檢查法第35條規定,事業單位若規避、妨礙或拒絕勞動檢查,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這還只是不配合檢查的罰則,若檢查中發現違法事項,還會另外依各違法情節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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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我多年處理勞資爭議的經驗及數據分析,我整理出勞動基準法、勞保條例、就業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動檢查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法規中最常被罰款的條文,合計有91項檢查要點。只要能全部通過這些檢查項目,你的企業就能大幅降低勞檢風險。
這份自我檢查表涵蓋了以下重點區塊:
- 基本勞動條件 – 包含工資發放、工時管理、休假規定等核心項目,這部分占了常見罰款的60%以上。
- 特殊勞工保護 – 針對女性、未成年、身心障礙等特殊勞工的保護措施,違反這類規定不僅罰款重,對企業形象也有嚴重影響。
- 職業安全衛生 – 工作環境、安全設備、健康檢查等相關規定,關係到員工的生命安全,是不容忽視的項目。
- 保險與退休制度 – 勞健保投保、退休金提撥等法定義務,這類違規常因「高薪低報」等情形發生,一旦查出不僅罰款高,還需補繳大筆費用。
- 文件備查與紀錄 – 各類應備文件及紀錄保存的要求,看似繁瑣但極為重要,完整的文件是企業自保的最佳武器。
我建議企業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我檢查,及時發現並改善可能的風險點。有效的預防勝於事後的補救,尤其在勞資關係管理上更是如此。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遇到勞動檢查千萬不要做假資料以免處刑法,得不償失,只要平常都做好,檢查的時候如實繳交就好了。我曾處理過幾起因為偽造出勤紀錄或薪資單據而觸犯刑法的案例,企業負責人不僅面臨高額罰款,還可能因此身陷司法訴訟。記住,良好的勞資關係建立在誠信與法遵的基礎上,預防勝於治療,平時做好完整記錄,建立合規的管理制度,才是企業長久經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