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放假是以新聞公布為準,還是公司說得算?公司可以要求員工一定要出勤嗎?如果沒有出勤可以扣全勤獎金嗎?颱風天企業是否應該支付薪資?本文深入解析颱風假的法律定位、出勤規定及薪資計算,揭開「放假卻被要求上班」、「出勤該不該有額外補償」等常見疑惑。無論您是企業主還是員工,了解颱風天的勞資權益至關重要!從法規依據到實務應用,這篇指南為您釐清颱風假的所有關鍵問題,助您在風雨中做出最適合的決策。
颱風假放假不是法定假日
首先,讓我明確說明,「颱風假」這個詞彙在勞基法中並不存在。颱風假通常是指根據政府的公告,公家機關和公私立學校因天然災害(如颱風)而停止上班和上課。對於私營企業來說,勞基法並未明確規定颱風假。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颱風假的宣布是根據氣象預報、各地災情等因素,由各地方政府依照行政區域分別發布。這項公告主要適用於公家機關和公私立學校,而私營企業則不受強制約束。
然而,雖然勞基法沒有「颱風假」的明確規定,但《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六點明確表示,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若因交通中斷或各種困難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處理,也不能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更不能因此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颱風假放假是要聽公司還是聽政府的
在颱風天,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然而,這個公告之後可能出現兩種情境:
- 狂風暴雨:颱風確實肆虐,天氣極端惡劣
- 風和日麗:颱風未如預期強大,天氣相對平穩
無論是哪種情況,當政府宣布颱風假時,都不可以強迫勞工出門工作。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六點,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颱風假放假是可以勞資協商的
對於私營企業來說,《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8條規定: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這意味著企業可以與員工事先協商制定颱風天的出勤政策,但這些政策必須符合勞動法規的基本保障原則。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即使有事先約定,勞工仍擁有選擇不出勤的權利,公司不得因此懲罰員工。
在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颱風天的出勤政策、薪資計算方式以及替代工作安排(如遠程工作),可以大大減少潛在的爭議。這不僅能保障勞工權益,也能維護企業運營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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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放假要扣薪資還可以扣全勤獎金嗎?
關於颱風天是否可以扣全勤獎金,法規已有明確規定。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六點,雇主不得因勞工在颱風天無法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這是一項明確的禁止規定,即使勞工「故意」不上班,只要是在政府宣布的颱風假期間,雇主都不能扣全勤獎金。
至於薪資支付方面,雖然勞基法中沒有明確規定颱風天應如何支付薪資,但《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條建議: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這是一項建議性規定,意味著雇主雖然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從維護勞資和諧的角度出發,建議還是支付工資為宜。
如果勞工在颱風天仍然出勤工作,公司應該另外支付加班費。這不僅是對員工冒險出勤的肯定,也是對其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付出的合理補償。加班費的計算應依照勞基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勞資和諧,員工才會照顧好您的生意
颱風天可能帶來不便,但適當的協商和了解法律規定可以幫助中小企業順利應對這些挑戰。如果您想瞭解更多勞動管理的知識,請訂閱我們的部落格,我們將定期提供相關資訊。希望本文對您有所幫助,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在網站上留言,我們樂意為您解答。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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