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放假薪水怎麼發?可以扣全勤獎金嗎?-K017

📋 15秒快速掃描:您將學會

  1. ✔️ 政府公告vs實際天氣的法律效力——1分鐘判斷標準
  2. ✔️ 全勤獎金的使用方式——永遠不會被罰
  3. ✔️ 薪資發放的4種合法選擇——勞資雙贏策略
  4. ✔️ 工作規則的颱風天條款範本——直接套用即可
  5. ✔️ 700場調解精華——避開99%企業都踩的坑

⏰ 為什麼現在就要讀?錯誤處理一次颱風假,可能損失5-50萬元!現在學會,整個颱風季都安心。


 

「謝顧問,颱風天明明風和日麗,員工都不來上班,我可以扣全勤獎金吧?」

「老闆,這樣做是違法的!勞動局一定開罰,而且員工可以申訴要求補發全勤,您還可能要賠償違約金…」

每年颱風季,我的電話都會響個不停。在我處理的700多場勞資爭議中,颱風假相關爭議案件都是老闆扣了全勤獎金或強制要求出勤有關

更令人震驚的是,許多老闆以為「風和日麗沒必要放假」就可以要求員工出勤,或以「政府公告的假不是法定假日」為由扣薪扣全勤,結果不僅被勞動局開罰30萬元,還要補發員工全勤獎金並賠償精神損失,總損失高達45萬元!

延伸閱讀:工作規則撰寫公司須知!有12項重點保護公司!比勞動部的好用-K015

今天,我要用700場調解經驗,完整拆解颱風假的5大核心爭議,告訴您如何合法處理颱風天出勤、薪資、全勤獎金的問題,避開85%企業都會踩的法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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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但政府公告就具有法律效力

「颱風假不是寫在勞基法裡的假別,我為什麼不能要求員工上班?」這是我最常聽到的質疑。

讓我先釐清一個重要觀念:「颱風假」這個詞彙確實不存在於《勞動基準法》中。但這不代表雇主可以隨意要求員工颱風天出勤!

颱風假的法律定位是什麼?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規定,當地方政府依據氣象預報、災情等因素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這個公告主要適用於:

  1. 公家機關(強制適用)
  2. 公私立學校(強制適用)
  3. 私營企業(建議適用,但有勞動法規約束)

【⚠️重點來了】雖然私營企業不是「強制」停班,但《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明確規定:

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工作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這段話包含了5個明確的「不得」,違反任何一項都是違法!

為什麼「風和日麗」也不能強制出勤?

【⚠️震撼!!真實案例】

一家科技公司在颱風天(政府已公告停班)發現天氣其實很好,於是在Line群組通知所有員工「今天天氣很好,請正常上班,未到者視為曠職並扣全勤獎金」。

結果,5名員工集體向勞動局申訴。調解結果:

  • 公司被認定違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勞動局開罰30萬元
  • 需補發5名員工的全勤獎金共15萬元
  • 公開道歉並承諾改善
  • 總損失45萬元

💡關鍵原因:法規保護的是「勞工判斷自身安全的權利」,而不是「實際天氣狀況」。即使風和日麗,勞工仍有權因為交通問題、家庭照顧需求(如孩子停課)、居住地積水等個人因素選擇不出勤,雇主都不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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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要聽政府還是聽公司?答案可能顛覆您的認知

「颱風假到底是聽政府公告,還是公司可以自己決定?」這是第二個最常見的疑問。

答案是:政府公告後,勞工有「不出勤的權利」,但公司有「協商約定的空間」

政府公告的法律效力

當地方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後,產生以下法律效果:

對勞工而言:

  • 擁有不出勤的權利,雇主不得強制或處罰
  • 可自行判斷是否出勤,出勤可獲得額外補償(但非強制)
  • 不會被記曠職、遲到,也不能被要求請假

對雇主而言:

  • 不得強制員工出勤
  • 不得扣全勤獎金
  • 不得要求補班或請假
  • 可事先與員工協商約定颱風天的處理方式(但不能違反上述禁止規定)

可以事先約定颱風天的規則嗎?

可以!但必須符合法律框架。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8條規定:

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這意味著企業可以在《工作規則》中事先約定:

  1. 薪資發放方式:颱風天未出勤是否發給薪資?發給多少?
  2. 出勤補償:如果員工颱風天願意出勤,額外給予什麼補償?
  3. 替代方案:是否可以遠距工作?或安排補班?
  4. 特殊行業規定:如餐飲、醫療等必須營運的行業,如何安排值班人員?

【⚠️但絕對不能約定】

  • ❌ 強制員工一定要出勤
  • ❌ 未出勤扣全勤獎金
  • ❌ 未出勤視為曠職或要求請假
  • ❌ 要求事後補班

【✅優於法規約定範例】

「本公司遇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員工得選擇是否出勤。未出勤者公司發給當日薪資;自願出勤者除當日薪資外,另給予1日補休或加發1日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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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可以扣全勤獎金嗎?100%違法!這樣設計才合法

「我的全勤獎金設計就是要員工每天都到,颱風天沒來當然要扣啊!」

這是最危險的誤解!在我處理的颱風假爭議案件中,100%的「扣全勤」案件都被勞動局認定違法並開罰

為什麼颱風天扣全勤是違法的?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明文規定:

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注意「扣發全勤獎金」這6個字是明文禁止的!

【⚠️震撼!!真實案例】

一家製造業公司的全勤獎金制度規定「當月無任何缺勤即發給3,000元全勤獎金」。某年颱風季,公司針對颱風天未出勤的20名員工全部扣發當月全勤獎金。

員工集體申訴後:

  • 勞動局認定:即使全勤獎金制度本身合法,但因颱風天缺勤而扣發就是違法
  • 開罰20萬元
  • 需補發20名員工的全勤獎金共6萬元
  • 並追溯檢查過去3年所有因颱風扣發的全勤,總補發金額達25萬元
  • 總損失51萬元

🔗延伸閱讀:薪資條錯一格就挨罰!老闆必修4關鍵,30分鐘自檢通過-K019


颱風假薪資怎麼發?4種合法方案完整解析

「颱風天勞工沒來上班,我一定要給薪水嗎?」

這是第三個核心問題。答案是:法律「建議」給付,但非強制,可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

法律怎麼規定薪資發放?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條規定:

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注意這裡用的是「宜」,而非「應」或「必須」,代表這是建議性質,非強制規定

但這不代表雇主可以隨便不給!因為:

  1. 勞資和諧考量:不給薪會嚴重影響勞資關係
  2. 社會觀感:多數企業都會給付,不給會被視為苛刻
  3. 人才競爭:優秀人才會選擇條件更好的企業

颱風天薪資的4種合法方案

【方案1:全額給付(最常見)】

「本公司遇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勞工未出勤者,公司照常發給當日工資。」

優點:勞資和諧、員工滿意度高、社會觀感佳

缺點:對企業是成本支出


【方案2:不給付薪資(合法但不建議)】

「本公司遇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勞工未出勤者,當日不發給工資。」

優點:節省成本

缺點:勞資關係緊張、員工抱怨、人才流失、社會觀感差

【⚠️重要提醒】雖然合法,但我在700場調解中看過太多因為「不給薪」導致的勞資衝突,最終反而花更多成本處理糾紛。強烈不建議使用此方案!


【方案3:部分給付(折衷方案)】

「本公司遇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勞工未出勤者,發給當日薪資之50%;自願出勤者除原薪資外,另加發50%工資作為補償。」

優點:兼顧成本與和諧、有鼓勵出勤效果

缺點:需事先約定清楚,否則容易爭議


【方案4:給薪+出勤獎勵(最佳方案)】

「本公司遇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告時,勞工未出勤者,公司照常發給當日工資;自願出勤者除當日工資外,另給予1日補休或加發1日工資作為補償(由勞工擇一選擇)。」

優點:

  • ✅ 保障未出勤者權益(全額給薪)
  • ✅ 鼓勵願意出勤者(額外補償)
  • ✅ 勞資雙贏、員工滿意度最高
  • ✅ 符合法規、零爭議風險

這是我最推薦的方案!在我輔導的300多間企業中,採用此方案的公司勞資關係都非常和諧,颱風天爭議率接近0%。

颱風天出勤要給加班費嗎?

如果員工颱風天「自願」出勤工作,是否需要給付加班費?

答案:視工作日性質而定

  • 若該日原本是工作日:應給付正常工資+額外補償(補休或加給),但不算加班
  • 若該日原本是休息日或例假日:除了颱風天補償外,還要依《勞基法》加班費標準給付

【✅合法約定範例】

「勞工於政府發布停班公告日自願出勤者,除當日工資外,另加發1倍工資;若該日原為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依《勞動基準法》加班費規定另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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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颱風季年年都來,但每年我都會接到數十通「扣全勤被罰」「強制出勤引發抗議」的求助電話。

在我處理的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颱風假相關爭議的共同點都是:事前沒有明確約定、臨時決策、忽略法規。

其實,颱風天的勞資管理並不複雜,關鍵只有3點:

  • 公司被認定違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勞動局開罰30萬元
  • 需補發5名員工的全勤獎金共15萬元
  • 公開道歉並承諾改善
  • 總損失45萬元

【⚠️最後提醒】颱風季即將來臨,現在檢視您的工作規則還來得及!

如果您對颱風假的處理方式有任何疑問,或想檢視公司工作規則是否合法,歡迎隨時聯繫我。我能提供針對您企業特性的個性化建議,協助您建立零爭議的颱風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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