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期含當日嗎?90%勞工都算錯!一個日期填錯讓你損失一頓A5和牛的預告工資-H127

預告期含當日嗎?90%勞工都算錯!一個日期填錯讓你損失一頓A5和牛的預告工資-H127

⏱️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起算日鐵律: 通知當天不算|隔天才是第1天|包含六日國定假日
  • ⚠️ 算錯代價: 少算1天變曠職|扣薪扣全勤約5000元|老闆反告求償
  • ✅ 正確範例: 10/1收到資遣單(年資2年)→10/2起算20天→10/21最後上班
  • 💰 權益保衛: 老闆叫你當天走→要給預告工資|老闆算錯日期→檢舉罰2-100萬
  • 💡 獨家口訣: 通知日+1=起算日|日曆天數數滿|最後一天=離職日

你是今天提離職,還是今天被資遣?

你以為從今天開始算預告期,20天後就能拍拍屁股走人?

大錯特錯! 勞基法的日曆跟你的日曆不一樣,少算這一天,你可能從「合法離職」變成「惡意曠職」,甚至賠上一天的薪水。

🔗延伸閱讀: 資遣通報日期算錯?內行老闆都懂的3個合法補救方案,救回15萬罰單-H120


H2-1: 別被老闆呼攏了!預告期「含當日」是最大的文字陷阱

「老闆,我今天10月1號提離職,做到10月20號剛好滿20天預告期對吧?」

『好啊,你就做到20號。』

這段對話看似和平,但你已經掉進陷阱了!

到了10月21號你沒去上班,公司直接發存證信函告你「曠職」,不僅扣你最後一個月薪水,還說你造成業務損失要賠償。為什麼?

因為根據《民法》第120條與勞動部規定,期限之始日,不計入!

也就是說,10月1號當天「不算」預告期,10月2號才是第1天。

【⚠️震撼!!真實案例】差一天變成惡意曠職

小陳(化名)在傳產工廠當主管,年資5年(預告期30天)。他在9月1日氣沖沖地丟離職單,上面寫「預告期滿離職」,自己算好9月30日走人。

結果公司人資不動聲色,等到10月1日小陳沒來,直接記曠職一日,不僅少一天工資,連帶影響小陳在同事心中的地位。

只差這「第1天」的認知誤差,小陳賠一天工資又讓大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法規依據】白話翻譯民法第120條第2項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簡單說,就是:

你講出來的那一天(通知日)是「第0天」。

睡一覺起來,太陽升起的隔天,才是預告期的「第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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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表救你的荷包!資遣/離職日期精準計算術

「那如果有跨到週末、國定假日、或是我的特休怎麼辦?」

這也是勞工最常被坑的地方!老闆常說:「假日不算預告期,你要補上班!」

聽他在亂說!

預告期算的是「日曆天」,不是「工作天」

也就是說,週六、週日、國定假日、你的特休、甚至病假,通通都算在預告期內!

【🚩法規依據】預告期天數對照表(勞基法第16條)

年資法定預告天數起算規則
3個月 ~ 1年10天通知日+1天起算
1年 ~ 3年20天通知日+1天起算
3年以上30天通知日+1天起算

【✅立即行動】 實戰計算範例(請直接截圖保存)

假設你是滿1年未滿3年的員工(需20天預告),在10月1日收到資遣通知或提離職:

  • 通知日(第0天): 10月1日(這天不算!)
  • 起算日(第1天): 10月2日
  • 計算過程: 從10月2日開始數,數滿20個日曆天(含六日)
  • 預告期滿日: 10月21日
  • 最後上班日: 10月21日
  • 離職生效日: 10月22日(這天你就是自由身,勞健保這天退)

【💡特別提醒】多做事要加錢「預告工資」

如果老闆要求你「做到10月22日交接完再走」,那是加班,要給薪水!

如果老闆叫你「10月1日當天就走,不用預告了」,那他要給你20天的「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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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錢就反擊!當預告期發生爭議的自保SOP

如果老闆硬凹你,說你的計算方式不對,或者故意不認帳,該怎麼辦?

別慌,照著這三招做,讓老闆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第一招:留下「通知日」的鐵證

口頭說離職最容易死無對證!

一定要用Line、Email、存證信函,或者有公司收發章的紙本離職單

重點截圖內容:傳送日期、傳送時間、對方已讀/回覆的畫面

這就是你的「第0天」證據。

第二招:堅持「預告工資」的權利

如果老闆惱羞成怒:「好啊!既然你要走,明天就不要來了!」

太棒了,請立刻錄音或請他傳Line確認!

根據勞基法第16條第3項,雇主若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他叫你馬上走,原本該給你的20天預告期薪水,一毛都不能少,還要外加資遣費!

第三招:勞檢檢舉這張王牌

老闆如果堅持算錯日期,導致你變成曠職扣薪,或者少給預告工資。

直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附上你的計算表與證據。

違反預告工資給付規定,最高可罰30萬!

大部分老闆看到調解申請書,為了省罰單,通常都會乖乖把錢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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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很多勞工朋友因為「不好意思」、「怕尷尬」,在預告期這件事上被老闆牽著鼻子走。

但你要知道,法律規定的天數是底線,不是讓步的空間。

少算一天,對老闆來說只是省幾千塊,對你來說卻是「曠職紀錄」與「求職污點」。

現在你知道「隔天起算」的鐵律了,別再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這張計算表,是你的護身符,也是老闆的緊箍咒。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