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資遣權利性質: 形成權(老闆說了算)|明確的證據|資遣通知書
- ⚠️ 違法代價: 拒絕資遣未通報罰3-15萬|未給預告工資賠1-6個月薪資|違法解雇賠償N+1個月
- ✅ 合法流程SOP: 寄發存證信函(存證)→10日內資遣通報(免罰)→給付預告工資(斷絕關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 關鍵證據: 勸導單(需經3次輔導)|敗訴率從95%降至9%|法院採信關鍵
「我不同意資遣!我要繼續上班!」
各位老闆、HR,你是否遇過這種情況?明明員工表現不適任,你也依照勞基法給了資遣費,結果他卻大喊:「我不同意資遣!我要繼續上班!」這時候你是不是背脊發涼,擔心被告?別怕,我是謝淮辰,處理過700多場勞資爭議。今天我要告訴你一個殘酷但合法的真相:資遣不需要員工同意!只要你做對步驟,就能合法送神。
員工可以不同意資遣嗎?先釐清勞基法的資遣定義
很多老闆在資遣員工時,最怕聽到的一句話就是:「我不同意!」這句話往往會讓老闆手足無措,以為一定要員工簽字同意,資遣才算數。
【⚠️常見錯誤】:老闆誤以為資遣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導致被員工的情緒勒索,不敢進行下一步。
資遣是「形成權」還是「請求權」?顧問告訴你真相
在法律上,資遣屬於雇主的「形成權」。什麼是形成權?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一方(雇主)的意思表示到達對方(員工),法律效果即刻生效,不需要對方的同意。
就像是分手一樣,當你對另一半說「我們分手吧」,只要對方聽到了,這段關係就結束了,不需要對方點頭答應才算數。
【✅專業建議】:老闆要建立正確的心態,資遣是你的權利,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員工的「不同意」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勞基法第11條的5大理由:只要符合,員工意願不是重點
雖然資遣是形成權,但前提是你必須符合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5大理由之一:
- 歇業或轉讓時。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只要你的情況符合上述任何一條,並且有具體的證據,資遣就是合法的。員工的意願,並不會改變資遣生效的事實。
遇到員工拒絕簽名怎麼辦?老闆自保的蒐證SOP
雖然法律上不需要員工簽名,但實務上,員工拒絕簽名往往是為了日後提告做準備。這時候,老闆的蒐證SOP就非常重要了。
【⚠️常見錯誤】:老闆因為生氣直接叫員工「滾」,沒有留下任何書面紀錄,結果被反咬一口「違法解雇」。
千萬別硬碰硬!啟動「勸導單」建立合法證據鏈
當員工拒絕資遣時,千萬不要跟他吵架。你要做的是冷靜地拿出證據。這時候,「勸導單」就是你的神兵利器。
勸導單不是隨便寫寫就好,它必須具備以下要素:
- 具體事實:員工哪裡做得不好?人事時地物要清楚。
- 改善目標:你希望他怎麼改?要有量化的標準。
- 輔導紀錄:你有沒有教他?有沒有給他機會?
- 員工簽名:即使他拒簽,你也要註記「拒簽」並錄音存證。
透過一系列的勸導單與績效改善計畫(PIP),你可以建立完整的合法證據鏈,證明該員工確實「不能勝任工作」,且公司已經盡了管理責任。
🔗延伸閱讀:員工態度差就能資遣?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用SOP流程合法處理,就沒有罰單-H021
善用「謀職假」與「預告工資」,證明公司已盡法定義務
除了資遣理由外,程序合法也同樣重要。
- 謀職假:每週不超過2天的有薪謀職假,這是員工的權利,一定要給。
- 預告工資:如果你不想讓員工再進公司,可以直接發給預告工資,請他當天離開。
- 🌐 外部連結:動基準法第16條
【💡特別提醒】:當員工拒絕簽收資遣通知時,你可以用存證信函寄到他的戶籍地址,或是用Line、Email傳送通知,並截圖保存。只要證明通知「已送達」,資遣就生效了。
如何讓員工從「不同意」變成「接受」?談判與協商技巧
有時候,員工的堅持只是為了爭取更多的權益。這時候,談判與協商技巧就派上用場了。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與資遣費:政府與公司都給錢
告訴員工,接受資遣其實對他也有好處:
- 資遣費:公司會依年資給付資遣費。
- 失業給付:拿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他可以去申請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金額是投保薪資的60%。
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公司解決了不適任員工,員工拿到了一筆錢可以安心找下一份工作。用利益引導,往往比硬碰硬更有效。
最後手段性原則:證明公司已經「盡力了」的關鍵文件
法院在審理資遣案件時,非常看重「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說,資遣必須是雇主用盡一切手段(輔導、調職、訓練)都無效後的最後選擇。
你的勸導單、調職紀錄、教育訓練紀錄,就是證明公司已經「仁至義盡」的關鍵文件。當你把這些厚厚的文件攤在桌上時,員工通常就會知道自己沒有勝算,進而選擇接受資遣。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拖延處理不適任員工,您的企業每天都在空燒成本!根據我的700場調解經驗,91%的勞資敗訴都是因為「心軟」沒做書面證據。別讓一時的猶豫,變成日後30萬元的賠償金。現在就預約諮詢,讓我用10年的實戰經驗,幫您建立合法的防火牆。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