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5大合法事由: 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業務變更|不能勝任
- ⚠️ 敗訴最大雷區: 引用「不能勝任」卻無輔導紀錄(PIP)|未證明無其他職缺可安置
- 💰 資遣費怎麼算: 平均工資 × 0.5 × 年資(新制)|未預告需加發預告工資
- ✅ 必做合規流程: 離職10日前通報|每週2天謀職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 專家關鍵提醒: 資遣通報寫錯條款無法修改|務必保留績效考核證據
今天,我要揭露一個讓無數老闆賠上幾十萬的慘痛教訓。
你以為只要公司賠錢、或是員工表現不好,就能隨時請他走人嗎?
上個月,一位傳產老闆因為少做了一個「輔導」動作,被判違法資遣,不僅要讓員工復職,還得補發這段期間的所有薪水與利息,總共損失超過30萬。
你也正在為處理不適任員工而頭痛嗎?別擔心,這篇文章將帶你一步步拆解合法的資遣原因與流程。
資遣原因只能用勞基法第11條?5大法定事由白話翻譯
很多雇主在填寫「資遣通報」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時,常常卡在「資遣原因」這一欄。寫錯了,輕則被勞工局退件,重則在法庭上成為敗訴的鐵證。
【🚩法規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歇業或轉讓時:公司關門大吉,或是換老闆了。
-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這是最常見但也最常被濫用的理由。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例如地震震垮廠房、疫情導致停工。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公司轉型(例如從製造轉貿易),舊員工技能不符且無處可去。
-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員工能力不足、態度不佳,經輔導仍無改善。
【💡特別提醒】業務緊縮不是你說了算
很多老闆以為「這個月沒賺錢」就是業務緊縮。錯!法院看的是「持續性的虧損」(通常要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結構性的業務縮減」。如果你一邊資遣員工說業務緊縮,一邊又在人力銀行大舉徵才,這就是標準的「假資遣、真開除」,一告一個準。
資遣原因寫對還不夠:雇主必做的「最後手段」與證據鏈
在勞資爭議調解中,我最常問老闆的一句話是:「你有沒有給他機會?」
這就是法律上的「最後手段性原則」。尤其是引用第11條第5款「不能勝任工作」時,你必須證明你已經盡力了。
【⚠️常見錯誤】只有口頭告知,沒有書面紀錄
很多老闆會說:「我有講啊!我講過好幾次了!」但在法官眼裡,口說無憑。
合法的證據鏈應該包含:
- 客觀的績效考核表:證明他真的未達標。
- 具體的輔導紀錄(PIP):你何時跟他面談?你提供了什麼協助(教育訓練、資深員工帶領)?結果如何?
- 調整職務的嘗試:有沒有試著把他調到其他部門?
如果這些都做了,員工還是不行,這時候啟動資遣,才是合法安全的。
【⚠️震撼!!真實案例】態度消極可以資遣嗎?
我曾處理過一個案子,公司因為員工態度消極,直接用第11條第5款資遣。結果員工拿出他在職期間的「嘉獎紀錄」和「全勤獎金」,反咬公司沒有具體考核標準。最後公司因為拿不出「輔導改善計畫(PIP)」的簽名文件,被判賠償8個月薪資加上資遣費。
寫了資遣原因後,還有哪些程序一定要做?
確認了合法的資遣原因,接下來就是執行的SOP。這裡有三個關鍵數字要記住:10天、2天、30天。
1. 資遣通報(10天)就業服務法第33條
你必須在員工離職日的10天前,將資遣員工名冊通報給當地主管機關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風險警示】 少算一天,或者忘記通報,起跳價就是罰3萬元,最高可罰15萬元(就業服務法第68條)。
2. 預告期/謀職假(2天/週)勞動基準法第16條
- 年資3個月~1年:10天預告期
- 年資1年~3年:20天預告期
- 年資3年以上:30天預告期
在預告期間,勞工每週可以請2天的謀職假外出找工作,薪水照給。這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能拒絕,也不能扣薪。
【💡特別提醒】 如果你沒有給足預告期(例如叫他今天就走),你還必須加發「預告期間工資」。
3. 資遣費計算與發放(30天)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新制)
資遣費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天內發給。
【💰 新制資遣費公式】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年資 × 0.5(未滿一年依比例計算,最高發給6個月)
🔗延伸閱讀:資遣流程SOP5步驟:收集證據、預告到10日通報一次做對,避免勞工局開罰-H090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資遣員工從來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對老闆來說是損失,對員工來說是打擊。但我看過太多案例,因為一時的「便宜行事」或「情緒用事」,最後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賠上的不只是金錢,還有公司的商譽。
記住,勞基法保障的是「程序正義」。只要你的理由正當(第11條)、證據充足(輔導紀錄)、程序合法(預告、通報、給付),就不用擔心員工去告。
如果你對於「不能勝任」的認定還有疑慮,或者不知道怎麼計算資遣費才精準,建議先尋求專業諮詢。預防勝於治療,一份完善的資遣規劃,能幫你省下幾十萬的學費。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