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 PTT炎上主因: 覺得被羞辱(情緒)|缺乏PIP證據(不適任)|錯誤時機裁員(年前/傷病)
- ⚠️ 錯誤省錢代價: 逼簽自願離職省資遣費 → 遭申訴「被詐欺」罰3-15萬 | 賠上雇主品牌
- ✅ 完美分手策略: SCQA溝通保尊嚴 → 依法給付資遣費 → 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領失業給付)
- 💡 專家建議: 資遣費是「封口費」更是「保險金」,好聚好散才能避免網路公審
你的公司是否也曾在 PTT Soft_Job 或 Salary 版上被離職員工「炎上」?
當「資遣原因」成為網路熱搜關鍵字,往往代表企業的離職溝通出了問題。身為勞資顧問,我常看到雇主為了省小錢或圖方便,用模糊的「不適任」資遣員工,結果換來勞檢罰單與商譽受損。這篇文章將帶你深入剖析員工上網發洩的心理,教你如何避開資遣地雷,並運用合法的溝通技巧與資遣費規劃,將這場「分手」辦得體面,把負面聲量降到最低。
為什麼員工會上網「發洩」?這二個資遣地雷你踩了嗎?
員工會上 PTT 的 Soft_Job(軟體工作版)或 Salary(薪水版)發文求助或抱怨,通常不是因為「被開除」這個事實,而是因為覺得「被羞辱」或「不公平」。在我的調解經驗中,以下二個是老闆最常踩的「資遣地雷」:
地雷一:缺乏具體證據的「主觀不適任」(沒有 PIP 紀錄)
許多雇主在資遣通知書上直接勾選《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卻提不出任何具體的績效考核紀錄。
【⚠️常見錯誤】:老闆主觀覺得「他反應慢」、「態度不積極」就叫不適任。
【✅專業建議】:法律上的「不能勝任」必須經過客觀檢驗。你必須有定期的績效面談紀錄,且在發現員工不適任時,啟動「績效改善計畫(PIP)」。如果經過輔導、教育訓練甚至調職後,員工仍無法達成目標,這時的資遣才站得住腳。沒有 PIP 就資遣,員工當然會覺得是「惡意逼退」,上網爆料也是意料中事。
地雷二:選錯時間點(如年前、生病時)的冷血裁員
「年前資遣」絕對是 PTT 上仇恨值最高的關鍵字之一。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年前不能資遣,但在過年前讓員工失業,會讓員工產生強烈的「剝奪感」(領不到年終)與「焦慮感」(年後才能找工作)。
此外,若員工正處於職災醫療期間或產假期間,是絕對禁止資遣的(勞基法第13條)。挑在員工生病或脆弱時動手,不僅違法,更會讓公司被貼上「冷血慣老闆」的標籤,這對雇主品牌的傷害是長遠的。
新人不適任,該勸退還是走資遣?(自願離職 vs 資遣 差異分析)
面對試用期不過或剛報到的新人,很多雇主會「好心」勸員工:「我讓你填自願離職,這樣你履歷比較好看,不會留下被資遣的紀錄。」這其實是極大的誤解,也是勞資爭議的溫床。
引導「自願離職」的風險:省了小錢,卻賠上公司名譽
【💡特別提醒】:千萬不要用話術「騙」員工簽自願離職單。
如果員工後來發現自己失去了領取失業給付的資格,或者去勞工局諮詢後發現公司未給資遣費,他可以主張是「被脅迫」或「被詐欺」簽署離職單。一旦申訴成立,雇主不僅要補付資遣費,還可能面臨「資遣通報」未做的行政裁罰(就業服務法第33條,罰3萬至15萬)。
合法「資遣」的好處:給予失業給付權利,讓好聚好散成為可能
我常建議雇主,對於不適任的員工,「誠實」與「合法」是最好的策略。
發給員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他可以去申請失業給付(投保薪資的 60%,最長 6 個月)。這筆錢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資源,能成為員工轉職期間的經濟氣墊。當員工知道公司願意配合開立證明,保障他的權益,他的焦慮感會降低,對公司的怨恨也會減少,自然就沒有動力去 PTT 發洩了。
🔗延伸閱讀:資遣預告通知書怎麼寫才合法?1個流程1個清單3個注意事項-H067
【實戰教學】如何與員工談「不適任」而不傷自尊?
資遣面談(Termination Interview)是一門藝術。目標不是證明「你是爛員工」,而是達成「這份工作不適合你,但你依然有價值」。
SCQA 溝通法:將「你不行」轉化為「這職位限制了你的發展」
我在輔導企業時,常用 SCQA 架構來設計面談話術:
- Situation(情境):「公司目前正在進行數位轉型,業務方向調整為…」
- Complication(衝突):「目前這個職位需要的核心技能是數據分析,而經過這半年的觀察與 PIP 紀錄,發現你在這方面的產出較為吃力,這也讓你工作得很辛苦。」
- Question(問題):「繼續這樣下去,對你的職涯發展和公司的目標都不利,我們該怎麼解決?」
- Answer(答案):「我認為你更適合發揮創造力的環境。雖然我們必須終止勞動契約,但我願意為你寫推薦信,強調你在創意上的優點,並依法提供資遣費與謀職假,協助你順利轉職。」
這樣的說法,把焦點從「個人能力不足」轉移到「職位適配度」,保護了員工的自尊。
完美的結尾:善用「資遣費」與「謀職假」作為緩衝氣墊
最後,務必清楚說明權益,讓數字說話:
- 資遣費:依照新制計算(年資 x 0.5 個月),現場算給他看,展現誠意。
- 預告工資:若未提前預告,需折算工資發給。
- 謀職假:每週有 2 天帶薪謀職假,鼓勵他利用時間去找工作。
當你把這些「禮物」(雖然是法定義務)雙手奉上,並真誠祝福他未來順利時,這場分手就能畫下一個體面的句點。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資遣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員工是打擊,對老闆也是煎熬。但在我的經驗裡,真正會鬧上PTT或法院的,往往不是「資遣」本身,而是「態度」與「尊嚴」的問題。
多花一點時間做PIP,多給一點誠意算資遣費,多一點同理心做離職面談。這些看似「多餘」的成本,其實是你企業品牌最便宜的保險。
別讓一時的「省事」,變成未來的「公關災難」。願每一位經營者,都能在合法的基礎上,把這門「分手課」修得圓滿。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進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經驗,服務超過300間企業。專精於資遣流程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工作規則設計。幫助企業主用合法合規的方式管理人才,預防勞資爭議與政府罰單。YouTube:淮辰先生|LinkedIn:謝淮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