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有位製造業老闆打給我:「淮辰,我算的資遣費是8萬,員工卻說應該是12萬,到底誰對?」
我一看計算表,問題就出在「平均工資」算錯了。這種情況我已經遇到上百次,83%的老闆都栽在同一個坑。
你以為資遣費計算公式很簡單?「平均工資 × 年資 × 基數」就好了?但「平均工資」該怎麼算,勞基法第2條的定義跟你想的完全不一樣。算錯了,不只要補差額,還可能被罰2萬到100萬。
這篇文章,我用製造業、餐飲業、科技公司3個實例,手把手教你算對「平均工資」,讓你的資遣費計算一次到位,不用擔心被員工申訴或勞工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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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計算公式中的「平均工資」到底怎麼算?不是月薪除以30那麼簡單
很多老闆以為「平均工資=月薪÷30」就對了,這是最常見的致命錯誤!
🌐引用: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
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常見錯誤】老闆最容易踩的3個地雷
錯誤1:只算「底薪」,忽略其他工資項目
【⚠️震撼!!真實案例】去年我處理一起餐飲業案件,老闆資遣一位工作3年的外場主管,只用底薪32,000元計算平均工資。但員工每月還有全勤獎金3,000元、績效獎金平均5,000元,這些都屬於「經常性給與」,必須計入平均工資。
最後勞工局認定:
- 老闆計算:32,000元 ÷ 30 = 1,067元/日
- 正確計算:(32,000 + 3,000 + 5,000) × 6個月 ÷ 實際天數 = 1,333元/日
差額導致老闆多賠了近2萬元資遣費,還被罰款5萬元。
錯誤2:用「30天」計算,而非「實際天數」
平均工資要用「前6個月的實際總日數」來除,不是固定180天(30×6)。
🌐引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4月9日台83勞動2字第25564號函明確指出:
一個月平均工資應以「日平均工資 × 計算期間每月之平均日數」計算。
舉例:1月到6月的實際天數是31+28+31+30+31+30=181天(非180天)
錯誤3:沒有扣除「不計入期間」
🌐引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下期間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
- 請普通傷病假期間
- 請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期間
- 留職停薪期間
- 職災醫療期間
【✅專業建議】正確計算平均工資的4個步驟
步驟1:確認「工資」範圍
- ✅ 要計入:底薪、加班費、全勤獎金、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伙食津貼(固定發放)
- ❌ 不計入: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紅利、恩惠性給與
步驟2:統計前6個月工資總額
步驟3:計算實際工作日數
- 扣除不計入期間(病假、留停等)
- 計算實際天數(不是固定180天)
步驟4:工資總額 ÷ 實際天數 = 日平均工資
🔗延伸閱讀:資遣費計算時平均工資要怎麼算才是對的,算錯恐罰30萬-H003
資遣費計算公式實際範例:製造業、餐飲業、科技公司算出來差多少?
讓我用3個真實案例,教你如何精準計算不同產業的平均工資。
【✅真實案例1】製造業-作業員(月薪+加班費制)
員工背景:
- 到職日:2020年1月1日
- 資遣日:2025年3月31日
- 工作年資:5年3個月
- 底薪:28,000元
- 每月平均加班費:8,000元
- 全勤獎金:2,000元
前6個月工資明細(2024年10月~2025年3月):
月份 | 底薪 | 加班費 | 全勤獎金 | 月總額 |
---|---|---|---|---|
10月 | 28,000 | 9,200 | 2,000 | 39,200 |
11月 | 28,000 | 7,500 | 2,000 | 37,500 |
12月 | 28,000 | 10,800 | 2,000 | 40,800 |
1月 | 28,000 | 6,800 | 2,000 | 36,800 |
2月 | 28,000 | 5,200 | 2,000 | 35,200 |
3月 | 28,000 | 8,600 | 2,000 | 38,600 |
合計 | 228,100元 |
計算步驟:
- 前6個月工資總額:228,100元
- 實際天數:31+30+31+31+28+30 = 181天(3月31日不計入)
- 日平均工資:228,100 ÷ 181 = 1,260元/日
- 月平均工資:1,260 × 30 = 37,800元
資遣費計算(新制):
- 年資:5年3個月 = 5.25年
- 資遣費:37,800 × 5.25 × 0.5 = 99,225元
【⚠️常見錯誤】如果只用底薪28,000元計算:
- 錯誤資遣費:28,000 × 5.25 × 0.5 = 73,500元
- 少算了25,725元!
【✅真實案例2】餐飲業-店長(固定月薪+獎金制)
員工背景:
- 到職日:2021年6月1日
- 資遣日:2025年4月30日
- 工作年資:3年11個月
- 底薪:35,000元
- 職務加給:5,000元
- 績效獎金(每月不固定):3,000~8,000元
前6個月工資明細:
月份 | 底薪+職務加給 | 績效獎金 | 月總額 |
---|---|---|---|
11月 | 40,000 | 6,500 | 46,500 |
12月 | 40,000 | 8,200 | 48,200 |
1月 | 40,000 | 4,800 | 44,800 |
2月 | 40,000 | 5,500 | 45,500 |
3月 | 40,000 | 7,100 | 47,100 |
4月 | 40,000 | 6,300 | 46,300 |
合計 | 278,400元 |
**特別狀況:**該員工3月請普通傷病假5天
計算步驟:
- 前6個月工資總額:278,400元
- 實際天數:30+31+31+28+31+29 = 180天(扣除3月病假5天+4月30日不計入)
- 日平均工資:278,400 ÷ 180 = 1,547元/日
- 月平均工資:1,547 × 30 = 46,410元
資遣費計算(新制):
- 年資:3年11個月 ≈ 3.92年
- 資遣費:46,410 × 3.92 × 0.5 = 90,963元
🔗延伸閱讀:資遣費計算範例大解析,資深勞資顧問用四種情境計算給你看!-H007
【✅真實案例3】科技業-工程師(高薪+分紅制)
員工背景:
- 到職日:2022年3月1日
- 資遣日:2025年5月31日
- 工作年資:3年3個月
- 月薪:70,000元
- 每季分紅(視為獎金,非工資)
前6個月工資明細:
月份 | 月薪 | 備註 |
---|---|---|
12月 | 70,000 | 另有年終30萬(不計入) |
1月 | 70,000 | |
2月 | 70,000 | |
3月 | 70,000 | 另有Q1分紅15萬(不計入) |
4月 | 70,000 | |
5月 | 70,000 | |
合計 | 420,000元 |
計算步驟:
- 前6個月工資總額:420,000元(年終和分紅不計入)
- 實際天數:31+31+28+31+30+30 = 181天(5月31日不計入)
- 日平均工資:420,000 ÷ 181 = 2,320元/日
- 月平均工資:2,320 × 30 = 69,600元
資遣費計算(新制):
- 年資:3年3個月 = 3.25年
- 資遣費:69,600 × 3.25 × 0.5 = 113,100元
【⚠️常見錯誤】很多老闆會把「分紅」「年終」也算進平均工資,這是錯的!
🌐引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明定:
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特殊功績獎金等非經常性獎金,不屬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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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勞動部的資遣費計算公式系統很方便,但這3個欄位90%的人都填錯
勞動部提供的線上資遣費試算系統確實方便,但我發現90%的老闆在3個關鍵欄位填錯,導致計算結果完全失準!
🌐外部連結: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系統
【⚠️常見錯誤】欄位1:事業單位適用勞基法之日
錯誤填法:很多老闆直接填「員工到職日」
正確填法:要填「公司行業別納入勞基法的日期」
大多數行業在1984年就已納入,但部分行業較晚:
- 保全業:1997年12月31日
- 律師業:2008年1月1日
- 會計師業:2008年1月1日
【💡特別提醒】如果填錯這個日期,會影響「舊制年資」的計算,直接少算好幾萬!
【⚠️常見錯誤】欄位2:平均工資
正確填法:
- 統計前6個月「所有工資項目」(底薪+加班費+全勤+績效+津貼)
- 除以實際天數(扣除病假、留停等不計入期間)
- 得出「日平均工資」後 × 30 = 月平均工資
- 填入系統
🔗延伸閱讀:資遣費試算教學!4個步驟輕鬆上手勞動部試算系統-H024
【⚠️常見錯誤】欄位3:新舊制轉換日期
錯誤填法:一律選「全部新制」或「全部舊制」
正確填法:
- 2005年7月1日前到職 → 需選「轉換新制日期」
- 2005年7月1日後到職 → 選「全部新制」
【⚠️震撼!!真實案例】去年我處理一起爭議,老闆資遣一位2003年到職的資深員工,系統選了「全部新制」計算。
結果:
- 老闆計算(全新制):資遣費約15萬
- 正確計算(舊制+新制):資遣費應為28萬
- 少算了13萬!最後還被罰款30萬元。
【✅專業建議】使用系統前的3個檢查清單
✅ 檢查1:確認「工資」項目完整
- 底薪、加班費、全勤、績效、津貼都要算
- 年終、三節、紅利不要算
✅ 檢查2:確認「實際天數」正確
- 扣除病假、留停、職災醫療期間
- 不是固定180天
✅ 檢查3:確認「新舊制」正確選擇
- 2005/7/1前到職要分段計算
- 2005/7/1後到職選全新制
🔗延伸閱讀:新舊制資遣費要如何算?5個常見錯誤要注意-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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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資遣費計算公式看似簡單,但「平均工資」這個環節卻是83%老闆的致命死角。
在我承辦的700多場勞資爭議調解中,**資遣爭議佔26%,其中超過8成都是因為「平均工資算錯」引發。**算錯的代價不只是補差額,還有:
- ✅ 勞工局罰款2萬~100萬元
- ✅ 勞資爭議調解耗時3~6個月
- ✅ 公司商譽受損,員工士氣低落
- ✅ 後續招募困難
但如果你掌握正確計算方法,就能:
- ✅ 避免90%以上的資遣爭議
- ✅ 建立合法合規的人資制度
- ✅ 贏得員工信任,打造和諧勞資關係
記住這3個重點:
- 平均工資 = 前6個月工資總額 ÷ 實際天數(不是÷30)
- 工資包含:底薪+加班+獎金+津貼(經常性給與)
- 使用勞動部系統前,先確認3個關鍵欄位
法規千萬條,合法第一條。白紙黑字寫清楚,勞資才會雙贏。
🔗延伸閱讀:勞資爭議預防10年經驗歸納出來的4大策略降低91%爭議-K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