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30秒掌握核心重點
- 📍特休天數(第38條):滿6個月3天|滿1年7天|5年以上15天|10年以上最高30天
- 📍排假權原則:勞工排定|雇主只能協商調整|禁止片面指定特休期日
- 📍未休折現結清點:年度終結要結清|離職也要結清|遞延需協商且最晚次年清空
- ⚠️最常被勞檢抓到:只口頭說明不留痕|把特休塞連假|年底才補救導致欠薪爭議
- ✅保命做法:年資對照表→排假流程→遞延/結清規則寫入工作規則+表單留存
你是老闆或HR,最怕的不是員工請特休,而是「特休上班調班」後,年底或離職一結算才發現:特休天數算錯、排假權處理錯、未休折現漏算。2026年的特休核心仍以《勞動基準法》第38條為準,我用你最常遇到的三個場景,把「天數」「排假權」「折現追幾年」一次講清楚。
2026特休天數怎麼給?新進員工與老員工快速查
【🚩法規依據】滿6個月有3天、滿1年有7天:新進員工最常查這段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休是依年資給假。先抓一個關鍵:不是做滿一年才有特休。
- 6個月以上~未滿1年:3日
- 1年以上~未滿2年:7日
- 2年以上~未滿3年:10日
- 3年以上~未滿5年:14日
【白話翻譯】新人不是「還沒滿一年所以沒有假」,而是到職滿6個月就有3天。只要公司在試用期或排班調班時沒有把年資與天數算清楚,就很容易在年底或離職時變成欠薪爭議。
【🚩法規依據】滿5年後15天起跳、10年以上每年加1天:最高到30天
- 5年以上~未滿10年:15日
- 10年以上:每1年加1日,最高30日
【實務陷阱】資深員工常見情境是「忙到不敢休」,最後累積一堆未休。你若只用口頭提醒,等於把風險拖到「年度終結」或「離職」一次爆。
【💡特別提醒】特休是法定最低標準:公司可以更好,但不能更差
公司可以優於勞基法,但不能用內規把法定特休砍掉,也不能用「員工沒提就當放棄」處理。最安全的管理方式是固定做三件事:
- 建立年資對照表(到職日自動算)
- 每月更新已休/未休結餘
- 年底前啟動排假協商與結清提醒
特休「排假權」誰說了算?雇主可以怎麼做才不違法
【🚩法規依據】原則由勞工排定:雇主不得片面指定特休期日
特休不是「公司准不准」,而是期日原則由勞工排定。雇主最常踩雷的三種作法:
- 把特休塞進連假,要求全員同天休
- 以人力不足為由,一律不准休
- 要求特休上班卻沒有協商替代方案與留痕
【💡特別提醒】「協商調整」:排班與營運需求要怎麼談才站得住腳
雇主可以協商,但必須做到兩件事:
- 提出具體理由(最低人力、產線交期、店面尖峰)
- 提供替代方案(改期、拆分、調班、補休安排)
【我在調解現場常見】只要你願意給替代方案,並把協商過程留下紀錄,多數爭議會大幅下降。
【✅立即行動】把請假流程寫進工作規則,降低爭議
請把「提出方式」「回覆時限」「協商原則」「調班/補休流程」寫進工作規則與表單,日後你才有一致標準。
🔗延伸閱讀:勞資爭議預防10年經驗歸納出來的4大策略降低降低91%爭議-K003
你最需要的不是一段法條,而是一套「可執行、可證明」的排假SOP。我可以協助你把工作規則、表單與協商話術一起補齊:
未休完特休一定要折現嗎?可以追幾年
【🚩法規依據】2017/1/1新制重點:未休可遞延一年,但最晚次年仍要結清
你問「可以追幾年」,我用雇主最需要的答案講:重點不在追幾年,而在結清時點。
- 年度終結:未休完特休原則要折算工資
- 離職:未休完特休也要折算工資
- 遞延:需勞資協商同意,且最晚到次一年度仍未休完仍要結清
【白話翻譯】你可以協商讓員工「明年再休」,但不能無限期拖延,更不能只口頭說。
【✅立即行動】離職也要結清:把折現確認列入離職SOP
我的建議是把兩張表固定放進離職流程:
- 特休結餘確認單(主管/人資/員工三方確認)
- 折現金額試算表(同一口徑,避免部門各算各的)
【⚠️常見錯誤】遞延沒留痕、年底才補救:最容易變成欠薪
- 口頭說「你明年再休」:沒有協商證據
- 以為「沒休就算放棄」:錯
- 把問題拖到最後一個月:排假塞不下就只剩折現爭議
⭐勞資顧問謝淮辰的貼心話⭐
我處理過700場以上勞資爭議,休假類爭議很多不是法條難,而是制度沒有留痕。你只要把「年資對照表、排假流程、遞延與結清規則」一次做對,特休就會從風險變成管理加分。
關於作者
謝淮辰,資深勞資顧問,2016年投入勞資領域,累積700場以上勞資爭議調解與300間以上企業實務服務經驗。專精於特休/請假制度設計、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規劃、勞動檢查應對,協助企業用合法合規的制度管理人才,降低爭議與罰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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